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黔西市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交易捕猎野生鸟类案
  本报讯(记者 贾华)近日,黔西市森林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交易捕猎野生鸟类案件,查获多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8月26日,黔西市林业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野生动物保护巡查工作时,于黔西市中坪镇老街社区一饲料销售店内发现19只活体鸟类野生动物。
  其中,包含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3只、红嘴相思鸟2只,以及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即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灰喉鸦雀13只、灰胸竹鸡1只。
  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确认这些鸟类均为该店经营者全某华通过非法交易、野外猎捕等违法手段获取。经专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全某华非法获取的3只画眉鸟及2只红嘴相思鸟均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价值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8月28日,黔西市林业局以全某华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将该案件移送至黔西市公安局。同日,公安机关经审查后决定立案侦查。
  经查,全某华自幼接触鸟类等野生动物,且对鸟类及相关野生动物保护政策有一定了解。但在利益驱使下,仍心存侥幸,通过非法收购、猎捕等方式多次实施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到案后,全某华如实供述了自己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机关提醒,非法交易、猎捕野生动物是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群众应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相关线索,共同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