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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二手交易平台实施诈骗 两被告获刑
  本报讯(通讯员 徐宇星)近日,清镇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诈骗案。两名被告人因一时贪念,在二手交易平台实施诈骗,最终双双获刑。
  被告人牛某某系一理发店股东,被告人陈某系其员工。2023年10月,二人为谋取不法利益,共谋在某二手交易App上以虚假出售摩托车为名,骗取买家定金。二人共同诈骗获利5500元,陈某单独实施诈骗获利6688元。
  清镇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牛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结合二人具有认罪认罚、退赃等依法从轻处罚情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牛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退缴在案的赃款发还各被害人。
  法官提醒:近年来,网络诈骗犯罪频发,手法不断翻新,不少人因法律意识淡薄或心存侥幸而身陷囹圄。任何企图利用网络空间实施诈骗、非法获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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