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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派驻改革 释放监督动能 取得监督成效
  ■胡婧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召开重要会议研究派驻机构改革问题,就派驻监督的地位作用、职能定位、工作机制、保障条件、自身建设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派驻监督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有效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派驻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派驻监督的重要论述精神,着眼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根据纪委监委明确的任务分工方案和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改革任务落实,通过深化改革释放派驻监督新动能,取得派驻监督新成效。
  强化统一领导 增强派驻权威
  派驻监督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自上而下组织监督的重要形式。派驻机构要严格遵循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在纪委监委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下开展工作,定期报告全面工作,请示报告重要事项,主动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在强化政治监督工作中践行对党的绝对忠诚。一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这既是工作纪律,更是政治纪律。坚持每半年向纪委监委报告工作,重要事项随时报告,每年底向纪委监委述责述廉。二是切实加强与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部室的密切配合。主动与有关监督检查室加强沟通联系,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三是严格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派驻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纪委监委报告,包括参加“三重一大”会议及其他重要专题会议情况、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等情况,有效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明确职能定位 突出主责主业
  定位准才能责任清,责任清才能担当好。派驻机构要牢记监督责任,要明确“责任田”,到位不缺位;要把握“分内事”,有为不越位;要理清“关系图”,定位不错位。一是突出监督重点。把工作着力点放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上,重点检查遵守党章党纪和宪法法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二是加强对驻在单位的监督。紧盯“四个关键”,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关键人,强化对驻在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紧盯关键处,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分配、混改体制、资产运营、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等权力行使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紧盯关键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加强监督;紧盯关键时,强化对重要时段、重要节点的监督,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实施、重要法规制度执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情况的监督。三是按照“五个协同”,立足职责定位。加快形成与纪委监委、驻在单位党委、巡察办、机关纪委、下级子公司纪委的协同贯通,抓好“内部贯通”,搞好“对外协同”,推进“横向协作”,实现派驻监督高效运行,推动同其他监督形成整体合力。
  建立制度机制 理顺权责边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推进巡视和派驻监督全覆盖。一是细化理清权责边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驻在单位党委主体责任、派驻机构监督责任,以及驻在单位组织、人事、党办、审计、法务等职能部门具体责任边界,对监督履责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细化规定,推动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逐步汇聚党内监督的强大合力。二是建立常态化监督联动机制。整合审计、财务、监事会等负有监督职责的职能部门力量,采取交叉检查、专项检查、定期督查等方式,统筹推进各项监督工作,推动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三是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定期召集审计、财务、党建、组织人事、法律风控等部门沟通情况,及时通报问题,共享信息,形成监督合力。
  改进监督方式 增强监督实效
  一方面要发挥好全天候、近距离“驻”的优势,另一方面要创新监督方式,发挥好“派”的权威,推动派驻单一监督向日常、深入、主动监督转变,切实当好哨兵和探头。一是延伸触角,嵌入监督于“深”。围绕“权、钱、人、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抓实工作载体开展好日常监督,明确派驻机构内设部室联系监督单位,深入开展“下沉式”调研监督,多角度形成自我监督闭环。列席参加驻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会议及其他重要专题会议,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与重点部室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谈心谈话,把监督嵌入到核心权力和关键环节上,实现“嵌入式”精细化监督。二是靶向推进,专项监督于“准”。充分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优势,选好选准利益输送、设租寻租、化公为私专项整治、公务油卡使用管理专项整治、公务接待“吃公函”问题专项整治、楼堂馆所有关禁止性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整治、“对外投资合作问题”专项整治等“小切口”做好整治监督大文章,及时推动驻在单位党委问题整改。
  (作者单位:省纪委省监委派驻黔晟国资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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