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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淑蓉:二十三载芳华铸忠魂
  ■记者 孙晓蓉
  陈淑蓉是贵州省遵义市(今播州区)人,1920年10月出生于龙井沟的一个富裕家庭。幼年时,父亲逝世,母亲改嫁,孤苦无依,她在祖父母的抚养、照料下长大成人。
  陈淑蓉少年时期考入遵义女子中学,在学校里,她接受了一些男女平等的进步思想,受到了抗日救亡的宣传教育,积极参加遵义县地下党组领导的“读书会”活动。女中毕业,陈淑蓉抱着投笔从戎、抗日救国的愿望,到贵阳考入国民党贵州省警察学校。在校就读期间,自己亲身所见所闻,使她逐渐认清了国民党蒋介石政权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真面目,决心辍学,另找光明之道。
  1938年,陈淑蓉回到遵义,与在女中一起参加进步活动的两名同伴商量共赴延安。经组织批准,3人到达延安后,都进入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5期的抗大总校学习。由于工作积极、思想进步,她当上抗大总校一支队女生队4班班长。
  1939年7月,抗大响应党中央“到敌人后方去开展抗日游击战争”的伟大号召,总校一支队编为八路军第五纵队,从延安出发穿过同蒲铁路到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到根据地后,她常给生病的同志洗衣、做饭等,为了接济困难更大的同志,她把母亲留给她的首饰全部当掉。
  1941年春,陈淑蓉被分到抗大二分校警卫连当文书。在此期间,她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43年初,抗大二分校迁回延安,陈淑蓉被分配到冀东军区十三分区卫生处任文化教员。
  1943年4至5月,日本帝国主义对冀东革命抗日根据地进行大“扫荡”。陈淑蓉在追赶转移中部队途中,遭到日军伏击,不幸落入魔掌。她不甘受辱,决心以身殉国,在被押解途中,纵身跳崖,但未能如愿。日军严刑拷打逼她讲出大部队后勤物资的藏放地点,她坚贞不屈,没有泄露党和部队的任何秘密,并义正词严地谴责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法西斯罪行。凶残的日军无计可施、恼羞成怒,将陈淑蓉残忍杀害。时年23岁的陈淑蓉为了党的事业,为了民族的解放,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她用热血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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