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基层
第04版:广告
第05版:理论
第06版:国内
第07版:国际
第08版:人大周刊
标题导航
用实质的公平正义回应群众环境司法新需求
都匀交警夏季夜查统一行动成效显著
图说新闻
贵阳市公安局出台奖励办法征集涉诈线索
六盘水中院联合多部门深入企业开展调研
贵州最大单笔“司法碳票”交易落地铜仁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贵州最大单笔“司法碳票”交易落地铜仁
本报讯(通讯员 龙茳茂 林鑫 记者 姚强)8月15日,铜仁市、碧江区检法两级院联合举行全国生态日主题法治宣教活动,联合签发碳汇司法实践协作机制,并举行司法碳票交付仪式。据悉,此次碳票交易由碧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出资认购,通过持有碳票的公司作为出让方参与交易,由贵州生态产品交易中心组织交付实现。这张“司法碳票”交易价30万元人民币,创下贵州省司法赋能碳汇交易单笔最高额纪录。
4月21日,碧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立案调查并履行公告程序。经查,某公司非法占用耕地7.923亩、林地14.799亩、其他农用地0.356亩,共计23.08亩。经依法委托鉴定,案涉生态环境损失费用95.62万元。其中,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生态服务功能损失24.63万元,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47.18万元,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7.81万元。鉴定评估费用6万元。期间,该公司主动履行了部分生态修复责任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修复面积7.56亩。磋商中,该公司表示愿意通过认购碳汇的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提出因经济下行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分期履行的申请。
7月15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案件当事人等相关代表召开公开听证会,就认购碳汇和分期履行等事宜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会后与案件当事人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协议并经碧江区人民法院司法确认,该公司按约定先支付首期赔偿款30万元,剩余41.81万元于2026年6月底前支付,通过认购碳汇方式承担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两项赔偿责任。同时,扣除已先期履行承担的9.72万元修复费用后,该公司应在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生态修复方案继续修复生态,承担剩余的修复费用8.09万元,并于2026年5月1日前通过验收。
该案办理过程中,碧江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构建“公益诉讼+林业碳汇”办案模式,拓展生态环境替代性赔偿和修复方式,协同审判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通过司法赋能碳汇(碳票)交易,为有效破解碳汇司法实践中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效用发挥不充分、制度规范不健全等问题提供方法路径和实践样本。该案对促进司法碳汇实践与林业碳汇试点工作衔接配合,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打通“两山”转化通道,实现“资源—资产—资金”闭环流转,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为了进一步规范碳汇司法实践,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和绿色发展,打造铜仁碳汇司法实践升级版。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铜仁市碳汇司法实践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对认购碳票的案件范围、适用原则、赔偿项目和认购流程进行了规范。建立了“三书两证”制度,通过碳汇认购申请书、裁判文书、认购协议书、认购凭证、核销凭证,全面规范涉案林业碳汇认购的路径,畅通司法办案与碳票交易的流程衔接,确保工作机制规范化操作、制度化保障、长效化运行。同时,也对探索开展跨区域碳汇司法协作作出原则规定。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