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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安多维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2024年以来全省侦破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刑事案件2100余起
民警联合水库巡查员在湖面开展巡查。

“贵州省公安机关依法严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新闻通气会现场。

  本报讯(记者 常玥玥)8月14日,省公安厅召开“贵州省公安机关依法严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新闻通气会,介绍贵州公安在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工作成效,并发布10起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以实施“八大警务”为牵引,以开展“昆仑”专项工作为载体,认真履行生态环境刑事保护职责,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
  聚焦主责主业,打出专项打击“组合拳”。聚焦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职能优势,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始终坚持利剑高悬,依法严惩。2024年以来,全省共侦破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刑事案件21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00余名,侦破公安部督办案件13起。组织开展“平安长江”、长江“春季护渔”“秋季护渔”等专项工作,依法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侦破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62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00余名,持续加固了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组织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破获污染环境案件2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名,全力守护我省的蓝天、碧水、净土。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破获非法采矿案件11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0余名,以发展“含绿量”,提升增长“含金量”,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守护耕地安全“金风”等专项行动,破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0余名,不断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深入推进“春风”“清风”等专项行动,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破获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案件11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00余名,有效守护全省生物多样性安全。
  着眼综合治理,构建协作联动“共同体”。坚持“一盘棋”思想,不断加强与长江流域公安机关、检法机关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行政部门协作配合,深化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勤联动等工作机制。与长江流域公安机关建立《长江经济带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江地警务协作协议》等跨区域警务协作机制,共同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与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进一步完善在办理涉自然资源、森林资源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机制。
  今年以来,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线索180余起,成案率达96%,执法效率得到有效提升。主动回应绿色发展新需求,围绕“黄小西吃晚饭”等重点生态资源保护区先行先试,因地制宜探索建立“1+N”(1即公安机关,N即联勤部门)生态警务联勤中心或联勤站。同时,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能力。目前,省级公安机关与相关行政部门已建立生态联勤工作中心3个,指导相关市、县级公安机关建立生态联勤工作站10个。公安机关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托联勤工作中心开展案件会商等工作,办理相关刑事案件21起,成效显著。
  强化宣传引导,奏响交流互鉴“交响曲”。在“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开展新闻发布会、制作普法宣传片、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同构筑全民生态保护防线。联合省生态环境厅、林业局、应急管理厅等部门制作的《贵州森林防火宣传公开课》《生态环境法治宣传短视频之如水、如山、如云、如土》,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今年7月,省公安厅承办了2025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刑事打击与生态安全保护”主题论坛,为深化生态安全领域国际间、地区间、行业间执法合作,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公安方案与多方智慧。
   延伸阅读
  利剑出鞘 护木常青
  在当天召开的“贵州省公安机关依法严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新闻通气会上,记者获悉,近年来,贵州公安以“昆仑”“春风”等系列专项行动为引领,周密安排部署、强化破案攻坚、深化部门联动,有效防范和打击了破坏古树名木资源犯罪活动。
  全省公安环食药侦部门积极会同林业、住建有关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了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春风”专项行动,始终对此类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古树名木资源安全。2024年以来,共侦办破坏古树名木资源刑事案件2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追缴古树名木100余株。期间,依托“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和“贵警110”平台,完善多警种合成作战机制,紧盯非法采伐、出售、收购古树名木突出犯罪,持续优化精准打击、深度打击、规模打击、联动打击侦查策略,不断提升“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质效。2024年以来,先后侦破盘州市李某佐等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绥阳县宽阔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等一批大要案件,斩断了一批非法采挖、贩卖、运输古树名木的灰色利益链条,有力震慑了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省公安机关与林业、住建、邮政等部门保持密切协作,建立完善涉古树名木采伐、运输、寄递、买卖等违法犯罪线索移交、通报机制,有效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同时,加强与林业、住建等前端行政管理部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对犯罪输出地、案件高发地、黑灰产业链等开展联合整治。2024年以来,共开展专题会商20余次,联合执法、督导15次,全力推进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形成保护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合力。
  此外,全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互联网平台等作用,持续开展以案说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解读活动。同时,公布举报投诉渠道,着力营造全民参与古树名木资源保护浓厚氛围。2024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处理群众举报控告40余起,真正将人民群众的关心关注转化为发现问题、推动工作的“源头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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