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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贵州立法保障免费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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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幼有所育”惠民根基
贵州立法保障免费学前教育
■记者 罗秋红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有关举措。会议指出,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是涉及千家万户、事关长远发展的重要惠民举措,要指导各地尽快细化工作方案,按照分担比例安排好补助资金,确保按时足额拨付。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有关举措,让不少贵州家长倍感振奋。“听说幼儿园要免费了,这真是盼了很久的好消息!”家住黔西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锦绣社区的杨女士,孩子明年就到入园年龄,她对新规定充满期待,“希望家门口的幼儿园条件越来越好,我们做父母的心里也更踏实。”
这份期待,在贵州正加速转化为制度保障与实践成果。今年9月1日,《贵州省学前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颁布后率先出台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也是贵州学前教育的首次立法,标志着贵州学前教育发展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曾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进实施免费学前教育”,而贵州的《条例》则聚焦解决本省学前教育瓶颈难题,全面构建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保障机制,旨在保障广大适龄幼儿公平受教育权益,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为特色教育强省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贵州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步伐坚实有力。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10215所,在园幼儿137.34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4.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5.34%。
在免费政策带来的喜悦中,家长们也自然关注质量保障。家住织金县恒大社区的周思雨说出了普遍心声:“免费当然是好事,但我们也关心幼儿园的质量会不会受影响?希望政府能持续投入,保证老师待遇和稳定。能让孩子在家门口上好园、放心园,这才是我们最实在的期盼。”
免费绝不意味着降质。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将指导各地细化方案,按照分担比例安排好补助资金,确保按时足额拨付。专家表示,这意味着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将共同发力。
对于贵州而言,《条例》正是确保“免费”与“优质”并行的关键抓手。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进在《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强调,资源供给和队伍建设是保障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核心,而解决农村和偏远地区儿童入园问题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为此,在资源布局上,《条例》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机制。要求幼儿园的布局体现行政区域内学前儿童的数量分布、流动趋势、保育教育需求等;明确城镇地区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住区实现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的“五同步”,农村地区构建以公办幼儿园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对普惠资源不足的,县级人民政府应通过新建、扩建以及利用公共设施改建等方式统筹解决。
师资是质量的生命线。《条例》从配备、管理与待遇三方面强化保障: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标准及时补充公办园教师,并优先满足农村地区需要;对教职工从业要求、从业禁止等作出规定,对失德失范“零容忍”;规定幼儿园及其举办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福利。
国务院的部署为免费学前教育指明了方向,而贵州通过立法实践、持续投入和《条例》的精细安排,正在为这项重大惠民政策在贵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确保孩子们不仅“有园上”,更能“上好园”,铺就一条通向教育公平与优质发展的坚实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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