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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了牌照、缺了驾照、漏了头盔?危险驾驶=以身试险
7月21日上午,镇宁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进行日常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民警随即进行拦截检查,然而现场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人石某某声称“并没有驾驶证”。
后经询问得知,驾驶人石某某因家中有事,刚刚从外省回来,急着回去帮忙,所以就驾驶二轮摩托车赶回老家。
经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人石某某无法提供车辆的任何手续,称此车辆是在废品收购站购买的。随即执勤民警针对石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石某某因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三项交通违法将面临15日以下拘留,罚金32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驾驶摩托车上路,务必证照齐全,牢记戴好头盔,切勿贪图便宜购买来历不明、手续不全(尤其是报废车)的车辆。
(镇宁交警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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