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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禁令,护住万亩茶山香
——贵州法院以司法“绿盾”护佑绿水青山
普法活动进茶园。

湄潭县人民法院干警在茶山开展司法护茶座谈会。

  ■记者 黄峰 杨情丽
  农药桶“哐当”坠地,溅起混着草甘膦的泥浆。2022年12月,在湄潭县永兴镇农村自家茶园内,刘某违规使用农药“草甘膦”引发的生态危机,意外成为观察贵州法院环境司法改革的窗口。
  从接到举报到签发全省首份涉茶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仅24小时。从行政处罚到生态修复全程司法介入,这起案件背后折射出贵州法院环资审判从“末端裁断”向“全程守护”的历史性转折。
  三年后,当欧盟有机认证标志挂到刘家茶园,首份禁止令,在黔北大地裂变为守护万亩茶山的司法“防护网”。
  24小时禁止令的“生死时速”
  “刘某在茶园里使用违规农药草甘膦!”2022年12月某日清晨,湄潭县农业农村局接到紧急举报后,生态执法队带着便携式检测仪直扑现场。检测仪发出刺眼红光——土壤中草甘膦浓度超标。这种除草剂虽可快速除杂,但其残留物不仅破坏土壤微生物群落,更会随雨水流入周边水系,威胁全县万亩茶园生态链。
  一场司法速度由此启动:上午,检测报告送达湄潭县人民法院茶产业环境保护法庭,技术审查团队完成污染物迁移模拟;下午,生态专家、茶企代表、村民监督员组成的听证会达成共识;次日清晨,湄潭县人民法院法官康龙签发出全国首份涉茶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随后,田间临时召开听证会,13名茶农目睹禁止令诞生。这份带着油墨温度的法律文书,在农药分子完成纵向渗透前,为上百亩有机茶园筑起了保护墙。
  “若晚几天,这片祖宗传下的茶园就废了,我没想到用草甘膦后果这么严重!”刘某颤抖着说。晨光中,禁止令上的国徽映亮了他眼眶里的泪痕。
  “这份禁止令如同及时雨,勒令其立即停止喷洒行为,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它的效力如同无形的屏障,隔断了农药的继续侵蚀,为受损的茶园赢得了宝贵的抢救时间。”湄潭县人民法院茶产业环境保护法庭庭长兰新财说,“过去面对此类情况,只能等损害结果发生后再追责,现在我们通过诉前禁止令实现了‘治疗前置’。”
  三重防线的“司法辩证法”
  刘某案催生全省首份涉茶产业生态环境保护司法禁止令,将最高法原则性规定转化为“接报—勘验—裁定”标准化流程。这份看似“从天而降”的禁止令,实则是贵州环资审判系统性变革的具象呈现。
  据兰新财介绍,传统司法往往在损害发生后介入,如同“亡羊补牢”,而环境保护禁止令制度,则是在损害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时,法院依法责令行为人立即停止环境侵害或面临侵害高度风险的行为。
  本案中法院24小时内发出的禁止令,正是这一制度强大效能的生动体现。它不再被动等待生态灾难酿成,而是主动出击,将司法干预的关口大幅前移,在违法行为造成不可逆后果之前便实施精准拦截,实现对生态环境的“急诊式”保护,让“司法盾牌”始终高悬于生态风险前沿。
  一纸速令,可防患于未然,但如何实现禁止令的快速裁决与后续案件的高效公正审理呢?离不开“三审合一”审判模式的支撑。所谓“三审合一”,即由环境资源审判庭统一归口审理涉及环境的民事侵权、行政争议及刑事犯罪案件。
  刘某案中,同一个专业审判团队,既能迅速审查签发诉前禁止令这一行为保全措施(程序性保障),又能后续高效审理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行政责任乃至可能的刑事责任问题。这种集约化审判模式,彻底改变以往环境案件分散审理、程序衔接不畅、裁判尺度不一的弊端,极大提升环境司法的专业质效与权威性。
  司法效能不止于法庭之内。为让法治生根,结案后,法官们将法庭“搬”到了村头院坝。在村民们熟悉的“坝坝会”上,以刘某案为活教材,用最接地气的方言,掰开揉碎讲解农药规范使用、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惨痛教训。刘某本人也现身说法,以自己的深刻教训警示乡邻,用自己的故事告诫他人:“这土地,伤不起,也侥幸不得。”
  这种深入田间地头的“坝坝会”普法,精准滴灌,入脑入心,将纸面上的法条转化为村民心中敬畏自然的法则,在基层筑牢了预防环境违法的思想堤坝。
  法律惩戒并非终点,引导修复、促成新生才是环境司法的更高追求。司法禁止令制度、“三审合一”审判模式、“坝坝会”普法方式这“三重防线”的构筑,推动环境司法从传统的纠纷解决向风险预防、损害控制、系统修复延伸。
  从“毁绿者”到“护茶人”的启示录
  如今,时隔三年回访,当年险些被农药摧毁的茶园,正输出最纯净的东方滋味;而曾经的“问题茶农”刘某成了奔走山乡的护茶先锋——司法的温度,终在青山绿水间酿出回甘。
  在他的茶园里,生物诱捕器替代了化学农药,无人机巡查取代了人工喷洒。“现在每亩收益反而提高了。”刘某欣喜地说。
  刘某的转变印证着生态司法的深层价值,当司法保护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自然畅通,而这样的转变正在全省相继铺开:
  赤水河流域,川滇黔三省建立“生态司法协作区”破解了跨界污染治理难题,通过创新跨域案件管辖衔接机制、裁判标准统一机制、生态修复协同机制,联合化解流域纠纷上百件,真正实现“一江碧水三省共护”;
  雷公山自然保护区,当地法院联合林业部门制定《生态环境损害劳务代偿实施细则》,建立“违法者—监管部门—专业机构”三方协同的修复闭环,违法行为人在林业专家监督下,通过补植复绿、巡山护林等劳动折抵赔偿金,制度实施以来,已有近百名当事人通过劳务代偿完成生态修复。
  一份份协作框架协议,一项项司法协作机制,加强了各级法院、友邻法院的上下沟通,推动形成区域生态司法协作新格局。
  从一纸禁止令到系统化治理,贵州环资审判的转型轨迹清晰可见。当草甘膦的气息被茶树的清香替代,当司法智慧融入每一寸山水肌理,“末端治理”的被动局面转化为“全程守护”的主动作为,孕育出的不仅是茶树新芽上的露珠,更是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贵州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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