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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岩法院:爱情不是算术题 经济往来需理性
  本报讯(通讯员 王棋)恋爱期间,情侣间赠送礼物是常有的事。然而,双方分手后,有人起诉返还财物,能否得到法律支持呢?近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恋爱关系结束而引发的赠与纠纷,承办法官用耐心与智慧为当事人找到和解的路径,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双方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
  原告阿强(化名)与被告阿珍(化名)系情侣关系,恋爱期间,阿强基于结婚为目的向阿珍共计转款26万元,后阿强发现阿珍可能存在欺骗,阿强便要求阿珍返还恋爱期间赠与的26万元,阿珍不同意返还,发生纠纷,双方均作出了一系列过激的行为。阿强通过“扎小人”的封建迷信活动“诅咒”阿珍,并恐吓、威胁阿珍及其身边家人、朋友等,还在抖音等社交平台上发表不当言论及图片;阿珍亦作出了扬言报复、自杀等行为。
  对于双方作出的过激言行,公安机关曾多次出警调解无果,阿强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阿珍返还转款26万元。同时,对于阿强发表的不当言论,阿珍向本院提起关于阿强侵害其名誉权的诉讼。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开庭前,承办法官仔细查看了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并通过电话与双方进行了沟通,了解具体案情。庭审中,阿强和阿珍一度激烈争吵导致调解无法继续,承办法官结合前期的准备工作,又耐心倾听了双方的倾诉,从情、理、法方面与双方进行了深入有效沟通,了解双方交往的经过及矛盾产生的缘由,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解开了双方的心结,从根本上解决了两人之间的矛盾,避免了双方因感情问题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同时,该院受理的阿珍诉阿强名誉权纠纷案也一并化解,阿珍也当庭书写了撤诉申请,并递交法院。
  “爱情不是算术题,但经济往来需要理性账。”办案法官说,恋爱中的经济行为,既要以诚相待,也要依法而行。建议情侣在交往期间,双方要保持相对的财产独立,大额财物往来留存必要凭证,既是对感情的尊重,也是对自身权益的保障。当感情走到尽头,应秉持诚信原则妥善处理经济纠纷,让分手也保有体面。
  下一步,云岩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坚持“能调则调、当调尽调、调判结合”,把调解工作贯穿到审判全过程,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全力以赴化解矛盾纠纷,以法律为准绳守护合法权益,以民生为标尺传递司法温情,不断提升司法服务的温度与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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