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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法院:依法打击非法集资 守护群众“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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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法院:依法打击非法集资 守护群众“钱袋子”
■ 记者 陈景雄
非法集资,一头威胁群众“钱袋子”,一头破坏社会金融秩序。
今年6月是全国“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贵州各级法院紧紧围绕依法打击、防范宣传、系统治理,持续提升执法精准性和群众获得感,以一系列有力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对财富安全的关注,推动构建风险可控、守法理财的社会环境。
依法严惩
“高回报”“稳赚不赔”“低门槛”……这些看似诱人的话术背后,往往藏着令人倾家荡产的陷阱。近年来,非法集资手段翻新、传播路径多元、社会危害突出。贵州各级法院坚持从严惩处,强化法律震慑。
在兴义市,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金额近2700万元。被告人辛某、胡某借用房地产开发和农资公司名义,以“2%至3.5%的月息”高息为诱饵,面向近90人非法集资。案发后,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案在办案机关协调下,涉案资金通过商铺、房产等方式已基本清偿。
而类似案件并不鲜见。在另一案中,3名被告人成立投资公司,以“固定高回报”为名,吸纳资金937万元,其中600余万元最终无法退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法院依法作出刑罚判决,并明确追缴资金退赔责任。
“我们既要依法定罪量刑,又要推动挽回群众损失,防止‘判了事了’。”兴义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非法集资案件多具有“包装精美”“渠道隐蔽”“参与者广”的特点,容易给受骗家庭带来沉重打击。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不仅严把定罪量刑关,也注重对受害人权益的补偿救济,最大限度减少社会风险外溢。
精准普法
惩治之外,更需防范在前。
今年6月以来,全省法院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推动金融风险教育走进社区、走到群众身边。
在六盘水市钟山区的百盛广场,钟山区人民法院联合多家单位开展防范非法金融集中宣传日活动,向群众面对面讲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知识。通过横幅展示、手册发放、案例讲解,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明显增强。
在黔西南州防范非法金融集中宣传日上,法院将普法范围延伸至未成年人保护、禁毒等领域,构建起“家庭—社会—司法”共治格局。干警们现场讲解“高息投资”背后的法律风险,不少群众表示“从案例中学到了真正能保护自己的知识”。
德江县人民法院则聚焦老年人等高风险群体,紧扣“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讲解新型非法集资手段。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法官一一解答,进一步增强“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普法实效。
从城市广场到乡村集市,一本本资料、一场场讲解,让普法成为群众生活中的“必修课”。“面对面”的温情宣讲,“一对一”的精准引导,贵州法院让法律知识从“纸上”落到“心上”。
协同治理
打击非法集资,需要构建全链条、常态化的法治防护体系。贵州法院积极参与多部门联动,推动非法金融活动治理由“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延伸。
一方面,立足审判职能,及时总结典型案件特点与发展态势,发布风险提示和典型判例,助力社会各界掌握新型“陷阱”动向;另一方面,强化部门协同,与金融、公安、宣传、社区等单位建立信息互通、线索共用、风险联控机制,提升治理效能。
同时,针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法院推动差异化宣教机制。面向农村、老年群体强化“防诱导”能力,面向青年群体推广理性投资理念。多地法院探索线上宣教短视频、“一法一图”普法图解等方式,拓宽传播渠道,增强群众互动性与参与感。
防范非法集资,关键在于法律威慑与群众意识的同步提升。贵州法院正以审判为支点,向宣传延伸、向治理拓展,努力在法治轨道上为群众“守住钱袋子”,筑牢金融安全的屏障。
金融秩序事关千家万户。一个案例就是一堂警示课,一次宣讲就是一份护法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助推防范非法集资治理体系,群众的“钱袋子”正变得更加安全稳妥,幸福生活的根基也更加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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