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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中院:生态司法护航绿色发展
  ■记者 贾华
  记者日前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自2024年以来,该院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战略定位,打造“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党建特色机制,认真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生态环境高水平司法保护;全市法院环资两庭近一年半共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246件。
  创新“党建+生态” 机制筑牢司法保护先锋
  近年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服务贵州大生态战略,2024年,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获评全省法院优秀支部特色党建案例。
  护航特色地方产业。2025年5月,该院联合贵阳知识产权法庭出台环境资源与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先后在开阳县、修文县针对开阳富硒枇杷、开阳富硒茶、修文猕猴桃设立环境资源与知识产权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充分发挥环境资源与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作用,助力地方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全力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
  推进特色司法协作。2024年8月,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共同构建乌江全流域环境司法协作机制,联合打造便民高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互助、共同发展的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格局,为护航长江经济带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护航绿色产业 激活生态经济双效益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美丽贵州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环资两庭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46件,其中刑事84件、民事45件、行政28件、执行71件,受理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16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2件,判决支付赔偿金53万多元。
  在刑事案件方面,共审结环境污染以及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等各类刑事案件72件,判处罪犯115人。据统计,2025年1月至5月,刑事收案数同比下降25%,遏制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成效明显,彰显了贵阳法院坚决严惩犯罪保护环境的鲜明立场。
  在民事案件方面,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民事权益,公正高效审结涉及环境资源的物权保护、合同纠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35件。针对审理中发现的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频发、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向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制发司法建议,强化市场主体监管,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收案数同比下降80%,源头治理效果明显。
  在行政案件方面,审结行政行为、行政赔偿等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0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监督功能,针对个案审理中发现的普遍性、关键性问题,及时制发司法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补短板强弱项。2024年以来,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2份,回复率、采纳率均达100%,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效能有力提升。
  跨域司法协作 共护乌江流域生态安全
  2025年2月,在全省率先制定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生态技术专家库、出台生态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聘请不同环境领域专家学者组成生态技术专家库,为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和智力支持。某环保中心诉某水务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即全省首例适用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的环境案件,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聘请的生态技术调查官全流程参与现场勘查,围绕争议焦点出具专家意见、开庭接受当事人质询,为法院依法妥当裁判案件提供了专业“外脑”支持,为当事人减轻了鉴定评估上的讼累,有力提升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质效。
  2025年4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建立野生动植物司法保护协同机制,为贵阳辖区内千年以上的古树名木设立“树长+法官”的司法保护人,合力守护自然生态瑰宝。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战略,2024年以来,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盗伐、滥伐林木、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案件37件,助推保障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提升。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切实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助力拓宽“两山”转化路径,以发展“含绿量”助力提升增长“含金量”,为美丽贵州建设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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