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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姚智勇: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 高质量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新修改的代表法把党中央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对人大代表角色定位、职责使命、权利义务的明确要求转化为法律规范,不仅是法律条文的完善,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对于更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保障和促进人大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必将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贯彻落实好新修改的代表法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属性作为代表工作的第一属性,把政治要求作为代表工作的第一要求,确保代表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保证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保证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加强学习培训,推动代表法全面有效实施。根据贯彻落实代表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制度机制,高质量做好我省代表法实施办法的修改工作。现行的代表法实施办法是1994年9月28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1年、2016年、2021年分别作了三次修正。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贵州省代表法实施办法(修正草案)将于今年9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同时,加强学习培训,吃透上位法的精神,全面学习上位法修改的指导思想、遵循原则、主要内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代表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严格对标对表上位法关于坚持党的领导、代表履职政治要求、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制度机制等重要规定,发挥地方性法规补充性、实施性功能,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代表在会议期间工作和闭会期间活动、代表执行职务保障、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和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等规定,使我省的代表法实施办法,符合代表法精神,符合代表工作实际,更具可操作性。
  此外,还将优化服务保障,支持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安排,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立法工作中持续深化拓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健全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推动立法工作高质量开展。在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过程中,充分听取代表对立法项目意见建议,把代表议案和建议作为立法项目的重要来源。在提请代表大会审议法规案过程中,严格落实组织人大代表研读讨论法规草案的程序规定。在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和批准法规中,根据代表工作性质、擅长领域、所提议案和建议内容,邀请代表参与相应法规草案的起草、调研、论证、审议等工作,认真研究代表在履职过程中收集到的基层和群众意见,通过支持服务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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