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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人大常委会:打好监督“组合拳” 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本报讯(通讯员 令狐昌强 记者 任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四在农家·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有序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这是2024年绥阳县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大监督力度,把法律条文变成乡村实景的部分成效。
  2024年,绥阳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将绥阳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作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以“全面检查——精准审议——跟踪问效”全链条监督模式,持续增强监督实效,为全县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开展检查,直击民生热点。绥阳县人大常委会在确定监督议题前,深入基层广泛调研,通过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充分了解乡村振兴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将推进乡村振兴机制建立、整治耕地非粮化、山地特色农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作为重点监督调研方向,确保监督工作精准发力。
  精准审议意见,明确整改方向。绥阳县人大常委会将监督绥阳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纳入常委会议题计划,并进行认真审议。审议过程中,既指出存在的问题,又提出整改措施。同时,邀请该县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根据审议情况,及时提出“要多方筹措争取资金,解决农村基础设施短板问题;要整合资源完善规划,有序推进‘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要严守底线突出特色,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制定政策多措并举,解决乡村振兴人才支撑问题”等四个方面的审议意见,要求绥阳县人民政府在6个月内向该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严格督查落实,确保监督实效。为确保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审议意见得到有效落实,要求县政府办将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纳入督查计划,动态掌握办理落实情况。同时,组织召开督查座谈会等方式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接下来,绥阳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持续打好监督“组合拳”,把法律条文变成乡村实景,为全县乡村全面振兴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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