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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实施代表法座谈会
  本报讯(记者 任莉)4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实施代表法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实施代表法座谈会精神,安排部署我省贯彻落实措施。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代表工委,贵阳市、黔南州人大常委会,部分省人大代表分别作交流发言。
  代表法,是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基本法律,是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密切相关的重要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于2024年11月4日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这是该法自1992年通过施行以来第四次进行修改,此前在2009年、2010年、2015年分别作了部分修改。
  本次修改代表法的决定共34条,修改后的代表法为各级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2025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2025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自2025年3月12日起施行。
  学习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是今年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下一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从落实代表法制度要求,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以学促用贯彻实施代表法;加强宣传解读,营造学习贯彻实施代表法的良好氛围等方面,扎实推进新修改的代表法在本地区全面有效贯彻实施,展现新时代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新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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