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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公安:用“生态警务”守护天蓝水清气净
义务巡河队队员开展常态化巡河。

  ■ 记者 张斌
  赤水河,因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环境,在大自然鬼斧神工的雕塑下,形成了风光旖旎的自然景观,记录了中央红军波澜壮阔的长征史诗,见证了仁怀酱香白酒蓬勃发展的奋进征途,描绘了两岸群众幸福生活的美好蓝图。
  仁怀公安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部门的安排部署及仁怀市委、市政府生态环保的工作要求,推动建立了有效闭环的工作体系,重点打击、整治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筑牢了绿色发展的生态屏障,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
  以打开路 亮明决心态度
  “打击是利剑,是最有效的震慑,最有力的防范。”仁怀市公安局森林公安派出所坚持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建立涉环保案件线索会商、互通、研判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侦查手段的优势,按照线索不查清不放过、人员不打击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的原则,严查重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你为什么要到赤水河非法捕捞水产品?”
  “有朋友来家里做客,我想弄点野生河鱼招待他们。没想到这个行为触犯了法律。我很后悔,没有把你们宣传的法律知识记在心里……”
  近日,在仁怀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办案民警正在对犯罪嫌疑人向某开展讯问。
  “仁怀市共有各类河流113条,其中,省级河流2条、市级河流2条、县级河流9条、镇村河流100条。在水网密布的自然环境中,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曾经多发。”仁怀市公安局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何勇说,自启动“长江十年禁渔”行动以来,该所按照“打防并举”的思路,坚持打击整治与系统治理齐头并进。
  据何勇介绍,通过仁怀市公安局森林公安派出所的持续打击和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有效遏制了此类案件的发生,非法捕捞案件数大幅下降,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得到明显提升。
  2024年以来,仁怀公安共计侦办非法捕捞、非法狩猎、非法排污案件14起、打击处理20余人,办理的“王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省公安厅列为督办案件。
  群防群治 推动齐抓共管
  “老李,你今天又来巡河了!”
  “对啊,每天不来河边走几圈,心里不踏实。”
  这是仁怀市公安局五马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李维蛟与当地村民的对话。此时,他正带着仁怀市五马镇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的义务巡河队队员开展常态化巡河工作。
  “看着河水越来越清澈,环境越来越美好,感觉里面有自己的一份辛劳,很有成就感。”李维蛟说。
  近年来,仁怀市公安局各派出所在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联动协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村干部、民间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力量地熟、人熟、情况熟的优势,强化面上巡防、点上监控,拓展防护的力度、深度和广度,群策群力打通生态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在打击非法捕捞、守护赤水河生态流域过程中,仁怀公安始终贯彻“预防先行”的工作原则,全面加强日常巡查、监督检查、提醒警示,前置防控关口。
  仁怀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常态化巡林、巡河,紧盯重点生产企业偷排、直排等违法犯罪行为,畅通生态环保线索的监督、举报渠道。
  生态修复 实现三个效果
  3月下旬,春光正好,仁怀市茅坝镇某河段边正在开展一场以“修复”代替“处罚”的生态修复活动。
  “通过今天的增殖放流活动,让我增加了对‘长江十年禁渔’规定的了解,提升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同时,希望通过我的经验教训,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生态环境大保护中,共同把我们的家乡建设得更加美丽。”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处罚的卢某说道。
  为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仁怀市公安局坚持案件办理与生态修复同步,引导嫌疑人主动以“增殖放流”等方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有效促进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目前,仁怀市公安机关已累计开展生态修复活动5次、集中宣讲30余场,“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法治防线愈发坚实,“一江清水向东流”的生态文明愿景已然照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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