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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区检察院出台规定加强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管理
  本报讯(通讯员 康春艳)为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进一步加强检察业务数据管理,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安全,日前,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正式出台《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以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全面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管理水平。
  《规定》共有十三条,明确了检察业务数据的管理范围,包括案卡数据、案件法律文书数据、案件电子卷宗、案件流程数据等,确保所有相关数据的全面覆盖;明确了检察官、业务部门、案件管理部门及分管领导的具体职责,构建了“检察官填录、业务部门自管、案管部门集中管理、分管领导监督”的责任体系,确保数据管理权责明确、衔接顺畅;要求案件信息填录必须准确、规范、同步、完整,严禁虚报瞒报、弄虚作假。同时,明确了案卡修正责任和数据管理衔接机制,确保数据的及时更新和问题的及时解决。
  《规定》建立了严格的审核和监督机制。案件管理部门将对检察业务数据进行日常审核和每月专项审核,并通过多种方式对数据质量进行核查。此外,还建立了每日清零工作要求和通报问责机制,确保数据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规定》将数据质量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对表现优秀的检察官给予加分奖励,对存在问题的检察官进行扣分处理。同时,明确了问责情形,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下一步,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管理,提升检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检察机关履职办案、科学决策与业务指导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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