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
课间有序 守护安全

  法律速递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安保设施、配备安保人员,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安全口诀
  上下楼梯靠右行,文明游戏不争抢!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