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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典型案例看遵义市检察机关如何提升民生温度
绥阳县检察院:督促整治洗车行业违法取用乌江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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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检察院:督促整治洗车行业违法取用乌江地下水
■ 记者 龙立琼
【调查与督促履职】
2022年8月24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在“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上收到线索,反映在该县洋川街道207省道某交叉路口路段,存在多家洗车经营户在未取得地下水取水许可情形下,长期违法取用地下水用于经营性洗车,破坏水资源。
绥阳县人民检察院经初步调查核实后于2022年8月24日立案办理。通过现场勘查、询问相关当事人、走访居民代表及社区工作人员、调取相关行政机关材料、咨询专家等方式,查明绥阳县洋川街道207省道(绥阳往正安方向)右侧市政供水管网未接入,沿线居民将门面出租给他人或自留开设洗车场,其中14家洗车场在未办理取水许可的情况下直接钻取地下水用于洗车,破坏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绥阳县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有监督管理职责。
2022年9月5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绥阳县水务局召开诉前磋商,经磋商,绥阳县水务局认可其对涉案企业违法取水行为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将依法督促整改14家洗车场违法取水用于经营的行为。同时,其还说明由于该地未接入市政供水管网,历史遗留问题多,整改难度较大。
绥阳县水务局经多次现场查看,发现14家洗车场仍违法取用地下水用于经营。根据查明的违法情形及损害后果,鉴于行政机关整改缓慢,违法取水的行为仍在持续,2023年5月16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向绥阳县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绥阳县水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未在整改回复期内进行回复。2023年7月17日、8月10日、10月9日至18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经实地查看发现,14家洗车场仍使用地下水用于经营,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
【诉讼过程】
2023年10月19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向播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绥阳县水务局依法履行水资源监管职责。为确保违法取用地下水问题得到根本性整改,又不影响洗车场经营户正常生产经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联席会议,邀请绥阳县水务局、绥阳县洋川街道办事处、水投公司参加,推动绥阳县洋川街道207省道(绥阳往正安方向)右侧市政供水管网全部接入,该段生产经营用水难问题得以彻底解决。
截至目前,绥阳县水务局已约谈14家洗车场,封停封填地下水源井14眼,并将市政供水管网接入14家洗车场。
2024年4月17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邀请绥阳县水务局、播州区人民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加,经听证,一致认为绥阳县水务局已履行水资源保护职责。
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就本案办理情况、绥阳县洋川街道207省道(绥阳往正安方向)右侧违法取用地下水用于经营成因、绥阳县长期未办理排水许可、对策建议,专题报送绥阳县委,推动绥阳县于2024年2月27日出台《联合整治非法取用地下水违法行为工作方案》《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行为公告》《绥阳县城区排水许可办理整治方案》,对辖区内非法取水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已对14个乡镇违法取水进行排查,排查出违法取水线索10条,整治2家违法取水行为;法治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第一批排水许可已办结。
2024年4月,鉴于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全部实现,播州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审查。
【典型意义】
贵州是典型喀斯特地貌,地下水过度开采,不仅破坏水资源,还可能导致地面沉降、岩溶塌陷。本案中,检察机关对严重侵害乌江水资源安全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开展调查,分析案件成因,通过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持续跟进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确保乌江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的同时,护航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同时,检察机关通过个案办理促进行业治理,并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推动形成水资源保护、规范合法排水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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