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
发布日期:
黔南州检察机关探索司法救助新机制——
为困难妇女撑起法治暖心伞
  本报讯(通讯员 郑晓霞 肖家云)一枝一叶总关情,春风化雨润民心。近年来,黔南州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安排部署,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要求,建立“强”的机制,强化“融”的资源,提升“效”的服务,不断探索困难妇女司法救助的新机制、新路径,取得良好成效。2023年以来,共对246名困难妇女予以救助,发放救助金223万元。
  打破壁垒,实现一体履职。黔南州检察机关强化内部线索移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救助格局。对涉困难妇女案件提前介入,及时启动救助程序,为受到犯罪侵害致贫或返贫的妇女及家庭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快速办理。2023年以来,全州刑事、民行部门共移送救助线索160余件,予以救助146件。
  联动互促,传递检察关爱。黔南州检察机关与民政、妇联等多家单位建立保护妇女儿童的联动工作机制共计14个,通过建章立制,增强共识,完善措施,创新协作,不断推动全州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向纵深发展。
  检企协作,加强资金监管。针对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困难妇女儿童等特殊救助对象,探索协同金融机构在救助资金发放、监管等方面建立机制。如,惠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特殊救助对象国家司法救助金长期监管机制》,以“检察+金融”检企协作方式保证救助金专款专用,确保救助效果。
  数字赋能,创新模式。黔南州检察机关借力大数据监督模型,聚焦侵害妇女群体案件,从“末端救助”到“前端救助”,推动检察工作从被动受理向主动发现、及时介入、联动救助、源头治理转变。2024年,全州检察机关运用监督模型排查案件线索63条,救助困难妇女53名。
  救扶衔接,协同发力。对遭受强奸、强制猥亵等刑事侵害的被害妇女、幼女,黔南州检察机关从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和长远需求出发,为被救助人提供综合帮扶措施,并联合妇联开展心理疏导等服务,帮助其重树生活信心。
  能动履职,支持维权。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困难妇女儿童同步开展“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同时,黔南州检察机关还邀请妇联、村干部等上门调解家庭矛盾纠纷,提供婚姻家庭关系指导和法律咨询等服务。2024年,在救助困难妇女过程中,根据案情同步开展支持起诉3件3名。
  检调协作,窗口前移止纷争。黔南州检察机关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县、市综治中心为契机,积极探索通过“检调对接”,开展“检察长接访+司法救助+法律援助”一站式检察服务。如,瓮安县综治中心12309检察服务岗,在接访过程中了解到妇女韦某因案致困,该院立即开通“绿色通道”,申请州级司法救助金3万元,纾解其急迫困难。
  跟踪回访,做实“长效化”。黔南州检察机关始终秉承“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理念,把司法救助延伸至心理、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帮助和鼓励,在心理抚慰和造血扶智等方面提供持续帮扶和长远关怀。
  “双语”普法,法治精神入民心。黔南州少数民族人口占59.05%,全州检察机关将“双语维权服务岗”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接待窗口有效融合,用“家乡话”拉近群众距离、释明救济途径,营造尊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2024年,全州开展“双语送法上门”普法宣传活动130余人次。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