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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检察院:打好行政检察“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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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检察院:打好行政检察“组合拳”
■记者 付先锐 通讯员 吴利娜
近年来,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追求,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强化民生司法保障,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全面履行监督职能
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三个转变”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办案效率,从合法性审查到全面审查的转变。除了对生效行政裁判、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加强对监督申请人主张是否正当合法的审查,以回应当事人诉求,在认定事实与客观真相相统一的同时,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
从监督法院审判活动与裁判到“一手托两家”的转变。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还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监督法院行政审判活动与裁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纠错。同时,必须考虑同等情况的当事人权益保障问题,既维护公民、组织权益,又尊重行政规律,保障行政目标实现。
从就案办案到有效互动以“我管”促“都管”的转变。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引起行政争议的规则或机制诱因,积极推动促使行政机关完善工作机制,消除产生行政争议的机制隐患,有效地维护行政机关公信力。
稳中求进“促化解”
日前,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的一起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案件中,针对法院以案涉房屋不是基于生产生活需要,且案涉房屋为违法建筑为由判决较少赔偿款的情形,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查明判决违反赔偿不低于补偿的基本原则,通过府检联动、一体化办案、领导包案等方式,妥善化解持续多年的行政争议。该案2024年入选省检察院案例库,同时被最高检推广。
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强化上下级的联动配合,充分发挥上级检察院指导、协调作用,找准办案工作切入点,形成“一体化”工作合力。协同法院、司法局会签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深化执法司法联动,打造多元解纷平台,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中强化职能履行。
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王某诉贵阳市某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中发现,两个行政机关之间因工作衔接不畅、信息不对称导致监管出现漏洞的情形,该院与贵阳市检察院一体化履职,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之间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打通工作协作壁垒,解决实践中工作堵点、难点问题,避免因行政部门间衔接漏洞出现行政争议。该案2023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以检察建议为载体,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以“个案监督”向“诉源治理”转变,不断强化检察建议的监督刚性,促进解决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层面的共性问题。搭建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平台,推进政府部门之间、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数据信息及时联通、共享,避免因“信息孤岛”“数据壁垒”而引发行政监管缺位、检察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强化衔接协作
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轻罪治理检察职能,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与刑事检察部门、行政机关建立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沟通机制,通过公开听证、座谈会等方式交换意见,对案件移送、审查、反馈等步骤,办案思路和法律适用规范等达成共识。
同时,坚持对案件进行“刑事+行政”“实质+形式”双重审查,充分考虑刑事检察部门移送意见的基础上,对行政处罚进行适当性、必要性、法益相称性判断,切实解决被不起诉人“不刑不罚”的问题。
此外,牢固树立“全链条”监督意识,在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后,不做甩手掌柜,积极跟进行政执法全过程。对于行政机关未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或未回复的,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确保监督意见落到实处,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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