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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手机引纠纷 检察官调解化矛盾
  本报讯(记者 付先锐 通讯员 吴利娜)日前,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化解一起因手机租赁不服法院生效判决的民事申诉案件。
  2023年6月,小李通过租赁平台与杭州某科技公司签订《用户租赁与服务协议》,租赁全新品牌手机一台及蓝牙耳机一副,双方在协议中对上述设备的租期、租金、付款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同时还约定,逾期支付租金超过15日,租赁服务关系即转为买卖关系,承租人需无条件支付买断款买断该租赁物。协议签订后,因小李未按约支付租金,杭州某科技公司于2024年3月起诉至白云区人民法院,要求小李支付手机、耳机的买断款13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李与该科技公司签订的《用户租赁及服务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该公司向小李交付了协议约定的租赁物,小李未按合同约定定期足额支付租金,应承担违约责任,故判决支持该公司的诉请。
  2024年10月,小李不服一审判决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以原审审理程序错误、认定事实不清、该公司非法经营存在套路贷等为由向白云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经认真审查,该院认为小李无相关证据证实其主张,且其事后因资金紧张已将案涉租赁设备变卖他人,同时发现,小李还在其他同类网络租赁平台租赁手机达二十余部,其熟知此类租赁协议,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于是对小李进行释法说理,通过耐心沟通了解到,小李认为法院判决金额过高,其经济能力有限无力一次性支付买断款。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检察官向小李释法说理引导其理性判断,服从法院判决的同时,积极与该科技公司对接沟通寻求和解机会,经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下调租赁设备买断款总额为11000元、小李分四期支付的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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