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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法制委 开展矿产资源条例立法调研
  本报讯(通讯员 王晓琳)2月26日,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法制委赴省自然资源厅开展《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省自然资源厅介绍了《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草案)》起草、修改、提请审议等工作情况;与会同志就进一步修改完善《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草案)》进行认真研讨,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就相关工作交换了意见。
  会议指出,为适应新形势下我省矿产资源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深入实施“富矿精开”战略,加快构建富有贵州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立法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十分必要。经过各方共同努力,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草案)》文本内容基本成熟,可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以改革思维继续做好《条例(草案)》后续工作,将我省在精确探矿、精准配矿、精细开矿、精深用矿等工作实践中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固化到条例中。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圈而不探,占而不采”等问题的成因,以法治思维探索研究解决办法并体现到条例中。要广泛听取相关管理部门、企业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与时俱进运用新科技手段辅助立法工作,确保所立之法符合贵州实际、切合群众期盼,为“富矿精开”战略深入实施提供法治保障。要提前谋划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为加快构建富有贵州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贡献更大力量。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一级巡视员杨洪民,省人大环资委委员、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枢,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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