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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显温度 精准帮扶暖人心
——德江县检察院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司法救助质效
  ■通讯员 张翊标
  三年来,德江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8件,救助98人,发放救助金92.44万元,有效缓解了被害人及其家庭的生活困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年来,德江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司法救助作为传递司法温情、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举措,不断探索创新,完善工作常态化模式。
  强化线索挖掘 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发现”
  过去,司法救助线索主要依赖当事人申请,许多符合救助条件的群众因不了解政策或行动不便未能及时提出申请。
  为解决这一问题,德江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出击,建立内部协作机制,加强各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沟通配合。
  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要求检察官同步审查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是否存在因案致贫、因案返困等情况,一旦发现救助线索,及时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民政、妇联等部门的外部协作,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通过多部门联动,拓宽了线索来源渠道,确保司法救助工作能够覆盖到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2022年以来,德江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发现国家司法救助线索98件98人,并已全部救助到位。
  优化救助流程 实现“快速受理”与“高效办结”
  为了让救助申请人尽快获得救助资金,缓解生活困境,德江县人民检察院不断优化司法救助流程,简化申请材料。
  对于能够通过内部调查核实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减轻群众负担。
  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以及情况紧急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办理,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救助审批。
  2022年以来,德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受理申请人交来的司法救助申请后,均在一个月内将案件办结,把救助金及时发放到申请人手中,以解决家庭燃眉之急。
  突出精准救助 做到“应救尽救”与“救其所需”
  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德江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精准救助原则,根据不同案件类型、家庭状况和实际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救助方案。
  对于因犯罪行为导致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被害人,在给予经济救助的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其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帮助,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对于因案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未成年人,不仅给予经济救助,还联合教育部门、学校等,为其提供心理疏导、学业帮扶等,确保其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在办理徐某某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徐某某因遭受犯罪人侵害,家庭经济困难。检察机关在给予其经济救助的基础上,向德江县委政法委汇报后,由德江县委政法委牵头,联合民政、教育部门和当地乡政府为其联系学校、减免学习费用,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开展心理疏导,多角度帮助被害人摆脱生活困境。
  推进多元救助 注重“物质帮扶”与“精神关爱”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时,注重将物质帮扶与精神关爱相结合,努力帮助救助申请人走出心理阴影,重拾生活信心。
  一方面,积极引入妇联、教育等部门,为因案遭受严重精神创伤的被害人及其家属提供心理疏导和干预服务。通过一对一心理辅导等方式,帮助他们缓解焦虑、恐惧、抑郁等负面情绪,重新树立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德江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等已经进行了60次走访,关心被害人的生活和学习,帮助他们走出阴影,走向正常生活。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对被害人的法律援助和权益保护。对于因犯罪行为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害人,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帮助他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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