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为群众释法析理。通讯员 李友 摄 ■通讯员 何微
日前,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因失火导致晴隆县某社区群众财产权益遭受损害。
普安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在接到案件后迅速行动,通过发布公告、联合当地政府走访、释法析理等举措,成功促使双方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并依法申请司法确认。经案件承办人督促,该公司及时支付农户赔偿,维护了当事人权益,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践行司法为民,守护公平正义。近年来,黔西南州两级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党委领导的矛盾纠纷多元治理格局。
从快速化解社区失火赔偿纠纷,为居民争取赔偿,到助力企业、保障权益、判后答疑,这些生动案例无不彰显司法为民的初心与担当。黔西南州两级法院坚定前行,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书写着司法为民的新答卷。
灵活司法化解纠纷 助力企业获新生
江苏某环境设备公司诉黔西南州某新能源材料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安龙法院受理后发现,双方对起诉的债务均无争议,但被告公司因缺乏生产经营资金,正在融资阶段,暂无力偿付债务。若按正常审判执行程序推进,可能会导致被告公司无法通过风控审查而融资失败,进而引发一系列不良后果,原告公司的诉求也难以得到实质兑现。
面对这种困境,法院没有机械办案,而是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积极劝和促调。法院先后六次组织双方磋商,向双方释明其中法律风险,促使原告公司从对抗逐渐转为理解。最终,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原告则选择撤诉。此后,法院持续跟踪,确保被告按期履行协议,保障了原告公司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被告公司近期已顺利获得融资,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另有其他融资已通过审批,资金也将陆续注入。这一结果不仅帮助被告公司结清了历史债务,还为其顺利获得融资、正常生产经营提供了有力支持,为地方创造了税务收入和就业空间,也为国家新能源产业链建设贡献黔西南力量。
判后答疑强化责任 提升司法公信力
此前,卢某驾驶轿车与杜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导致杜某及乘车人何某受伤,两车损坏。交警认定卢某负事故全责。何某诉至晴隆法院,要求卢某及某保险公司赔偿16万余元。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2万余元,在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赔偿300多元(已扣减垫付2万多元)。保险公司对此不服,认为何某年满60岁,不应支付误工费,遂提起上诉。
承办法官收到上诉状后,立即电话联系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结合法律规定详细解释判决依据,并协助何某补充村委会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等材料,消除保险公司疑虑。最终,保险公司放弃上诉,全额支付了赔偿款,案件圆满解决。
这起案件,是黔西南州两级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一个缩影,展现了法院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权益中的责任与担当。2024年,黔西南州两级法院共开展判后答疑案件875件977人次。
而自判后答疑工作开展以来,2024年1月至10月黔西南州两级法院上诉率、申诉率和案访比均在区间值内,且在全省前列。这一成绩充分体现了黔西南州两级法院在判后答疑工作中的扎实成效。
为此,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还制定出台了《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后答疑工作办法(试行)》,旨在提高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裁判的服判率、自动履行率和初信初访案件化解率,促进案结事了,强化法官承办案件的责任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