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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彰显
  ■记者 吴玲
  通过调解、和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545件;
  行政复议决定被起诉率仅14.17%,进入复议程序后,超过85%的行政争议未再进入诉讼程序,实现案结事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056件,听取当事人意见6946件,普通程序案件听取意见率100%;
  全省共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081件,纠错89件,调解和解275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367万元;
  ……
  一个个数据,是2024年我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持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生动体现。
  行政复议是监督行政权依法公正行使、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
  通过不断努力,我省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彰显。
  为权益保驾护航,让法治深入人心,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做深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大调解力度,创新调解方式,探索形成行政机关先调、行政复议机关促调、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共调模式,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调解机制,以制度建设推动争议化解。同时,实行“繁简分流”审理机制,积极听取当事人意见、充分调查听证、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案件办理提供咨询。
  在工作中,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衔接配合,协同化解矛盾纠纷。部分地区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执法案件交流研讨会,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坚持有错必纠。充分运用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变更、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纠错决定,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24年,全省共纠错1232件,纠错率15.40%,同比上升5.82个百分点。
  此外,还通过加大对重点部门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推动制定重点领域执法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解决行使中存在的畸轻畸重、小过重罚、显失公平、粗放式执法等问题,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不仅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接下来,我省将继续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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