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特别报道
第03版:特别报道
第04版:特别报道
第05版:特别报道
第06版:特别报道
第07版:特别报道
第08版:特别报道
第09版:特别报道
第10版:特别报道
第11版:特别报道
第12版:特别报道
第13版:特别报道
第14版:特别报道
第15版:特别报道
第16版:特别报道
第17版:特别报道
第18版:特别报道
第19版:特别报道
第20版:特别报道
标题导航
贵州法院系统:展现司法担当 传递司法温度
“预重整+重整”保住500余名职工就业岗位
新型就业关系认定保护快递小哥合法权益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8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预重整+重整”保住500余名职工就业岗位
■记者 龙立琼
仅用60天,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黔南中院”)便实质性拯救了负债51亿濒临破产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能福泉发电有限公司,切实保护了多方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保障了500余名群众稳定就业,确保当地群众及千亿级工业园区生产生活用电,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据悉,国能福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泉发电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也是贵州省黔南州境内唯一的大型火力发电厂,发电总装机容量达132万千瓦时,有职工500余名。受市场因素影响,福泉发电公司经营困难,濒临破产。
2024年1月,黔南中院依法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企业规模较大,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发展牵涉多方利益,遂决定以“预重整+重整”程序挽救企业。
2024年1月5日,黔南中院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阶段,坚持以市场化、法治化为核心,指导临时管理人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提高重整可行性。临时管理人完成债权申报及审查,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并提交《预重整工作报告》。2024年1月25日,黔南中院裁定受理福泉发电公司重整申请。债权申报期限内共有27户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总额为51亿元。同时,黔南中院积极向各方当事人宣传破产重整法律法规,打消内心疑虑。通过评估机构对福泉发电公司重整相关财务数据的推演测算,让各方当事人直观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重整预期效果。经过多轮磋商,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形成重整计划草案。
2024年3月5日,黔南中院裁定批准福泉发电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2024年3月13日,福泉发电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草案》完成债权清偿工作,除个别债权人通过“债转股+延期方式”予以清偿外,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均以现金方式实现全额清偿,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目前该案重整计划草案已执行完毕,历时60天的预重整及重整程序,成功挽救了危困企业,将企业破产带来的各项风险隐患消弭于未发。
在回顾这起重整案的办案过程时,办案法官认为“三招”至关重要,一是指导债务人革新经营方案,提高盈利能力。二是采取“预重整+重整”模式,加快拯救效率。三是引导利害关系人磋商谈判,实现各方共赢。
在总结这起挽救企业于将倾的重整案件办案经验时,黔南中院负责人认为,破产审判不能“一破了之”,不能机械司法,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法院通过依法重整,挽救危困企业,保护职工权益,保障电力供应,为地方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