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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邱刚:积极提升办案质效

  ■记者 张斌 牟岚
  “我在今年的提案中提出了《关于强化法治营商环境机制,补齐立案难执行难短板的建议》。”1月20日,省政协委员邱刚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认为政法机关要转作风、提效能,建议法院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案件公平正义新期待,促进立案和执行工作质效整体提升;检察机关要把开展民事执行、虚假诉讼等专项监督,与加大对侵害企业和当事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深层次问题的监督力度相结合。
  邱刚建议,要树立和强化诉源治理“一盘棋”思想理念,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加强府院联动,加强民商事纠纷特别是涉企纠纷的“诉调对接”;形成以街道调解委为主导,村(居)调解委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调解工作室)为触角延伸的调解组织网络。
  “要合理调增和有效配置员额法官,压缩诉前调解不合理等候时间,提高案件立案效率。”邱刚建议,应结合我省实际,协调省委编办制定市县两级法院同层级动态调整方案,向人案矛盾特别突出的法院调增员额法官;加强诉源调解与立案工作衔接,严格落实调解自愿合法原则;充分利用预约立案、现场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灵活立案方式,确保涉案企业高效便捷行使诉讼权利。
  邱刚还提出,要完善诉前调解配套机制,创新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对不按时限完成调解的案件进行随访,防止“诉调”程序来回空转;在基层法院成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巡回法庭,实行起诉、立案、调解、执行一站式工作机制;针对劳动者权益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等重点“民生”案件,检察机关与社会保障、工会组织等协作配合,促成案件诉前和解;建立健全检察和解与执行和解、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相互衔接工作机制;争取财政部门对诉前调解经费单独列支。
  “加快执行联动体制机制建设,凝聚解决执行难的合力,依法打击拒执罪。”邱刚说,要加大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罪”线索力度,加强法院与公安机关对案件“跨专业+机制+大数据”联动运行机制。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平台数据管理机制、优化民事数字检察监督平台功能;畅通法院与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等部门单位之间信息共享机制。他建议省法院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主体依法追究责任;对民营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检察机关应督促法院执行及时、到位,提升对执行过程中的消极执行、怠于执行等监督力度;完善打击拒执罪省级联席会议机制,达成拒执犯罪案件有关共识;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契机,检察机关对法院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的执行活动依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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