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基层
第03版:国内
第04版:教育周刊
第05版:教育周刊
第06版:交安
第07版:平安黔南
第08版:文艺
标题导航
严管提效治铁军 护航发展保安宁
调解优先 援助兜底
图说新闻
荔波法院:送法到“小院” 释法解民忧
福泉法院:强制腾退“法拍房” 铁腕执行“保交付”
惠水法院:为7名群众解决烦“薪”事
黔南州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电诈犯罪 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惠水法院:为7名群众解决烦“薪”事
本报讯(记者 罗翔)近日,惠水县人民法院通过“法院+”的工作模式,为7名农民工解决烦“薪”事,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李某、周某、徐某等7人自2017年起为某某建材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后,该公司因资金紧张分别拖欠李某、周某、徐某等7人劳务工资7000元至198000元不等,共计486350元。该公司于2021年向李某、周某、徐某等7人出具欠条,但李某、周某、徐某等7人经多次催讨仍未果,遂诉至惠水县人民法院。
李某、周某、徐某等7人由于年龄偏大、诉讼能力较弱等原因,向惠水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后惠水县人民检察院决定支持起诉并作出《支持起诉书》。
惠水县人民法院收到该系列案件后,审查发现该案事关农民工合法权益,遂立即启用“绿色通道”。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简便、高效、公正地化解纠纷,经与惠水县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律师协商并取得原、被告同意后,法院决定采用“面对面”方式集中在诉前调解,惠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法律援助律师参与调解。
该案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问题,先后经过2次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检察官、调解员耐心疏导李某、周某、徐某等人情绪,并加大力度向被告某某建材有限公司释明法理。被告表示,“确实拖欠工资已久,但现在公司因资金问题已经暂停运营,目前没有能力一次性支付完毕,需要分期支付。公司准备把厂房卖出去,其他公司已有购买意向,盘卖厂房的资金到位后第一时间付清。”李某、周某、徐某等7人听后表示理解公司难处,同意分期付款,双方因此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工资款支付时限并成功申请司法确认。7名劳动者的讨薪之路就此画上圆满句号。
据了解,惠水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绿色通道,针对涉农民工薪资纠纷坚持“优先立、优先调、优先审”,将案件推入纠纷化解“快车道”,并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方式,为劳动者的辛勤付出保驾护航。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