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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优先 援助兜底
——独山县司法局深入推行“援调对接”工作机制
  ■ 通讯员 莫旭
  为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2024年以来,独山县司法局深入推行“援调对接”工作机制,把人民调解作为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抓手,坚持“调解优先、援助兜底”的原则,实现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无缝衔接、双向互动、优势互补,为群众提供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整合法律资源,援调联动提质效。独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入驻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立“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工作衔接机制,实现两路人马兵合一处、两项业务紧密融合,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业务协同、工作互补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同时,为提升“援调对接”工作服务质效,该县不定期开展法律援助及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2024年以来,分级分类以“集中+分散”的形式开展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41场次。
  立足群众需求,调解优先化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成本低、时间短、效果好的特点,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实行调解优先的工作模式,由工作人员根据争议双方基本情况、矛盾纠纷性质、案情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况,在尊重当事人意见的前提下,对法律关系简单、争议双方对事实无异议的援助案件启动调解程序,缩短纠纷化解周期,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和当事人维权成本,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24年以来,法律援助转人民调解案件17件,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7件。
  筑牢法援基础,援助兜底供保障。按照“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应援优援”工作要求,对特别复杂、疑难、不适宜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案件,实行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核、指派”无缝衔接模式,及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导入诉讼程序,为申请人提供全周期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涉及农民工、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维权的适宜调解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2024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63件,其中,涉特殊群体案件10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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