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访。 ■记者 陈莉 通讯员 颜金燕
乡村振兴,交通先行。然而,蜿蜒于山间的农村公路,因地势复杂、年久失修等诸多因素,安全隐患频现,曾困扰着百姓出行。对此,剑河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农村公路安全隐患问题展开行动,通过梳理代表委员建议、发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以及协同跟进整改等一系列举措,切实打通与老百姓的“连心路”。
近日,剑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该县革东镇五河村的一起道路交通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曾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均得到整改,新加装的护栏、凸面镜等安全设施保护完好,安全隐患切实得到消除,让曾经隐患重重的村公路旧貌换新颜。
隐患:公路问题堪忧 人大代表发声
2023年7月,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在梳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中发现: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剑河县境内多处乡镇公路路基坍塌悬空、路标灭失损毁等问题,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应及时修缮的建议。
交通安全无小事,民生福祉是大事。剑河县人民检察院闻令而动,立即组织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这条路是我们出村的主要道路,路基塌陷、路面悬空有很长一段时间了,没有得到解决,车辆经过,路面随时可能坍塌,危险得很。”“我们剑河县山高坡陡,农村公路坡陡弯急,没有凸面镜来观察判断对向来车情况,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隐患很大。”村民向走访调查的检察官反映道。
检察官经调查查明,剑河县有7个乡镇公路共存在着23处安全隐患问题,分别是:路基坍塌、路面悬空6处;护栏垮塌2处;无警示标识2处;凸面镜灭失、损毁12处;路面落石1处。这些地方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给群众出行带来了不便,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监督:检察建议先行 督促整改落地
2023年7月20日,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向对辖区内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负有监管职责的剑河县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剑河县交通运输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逾期未回复。经实地跟进调查发现,剑河县交通运输局仅对其中3处护栏损毁、凸面镜灭失问题进行了整改,其余20处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2023年10月20日,剑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起诉后,剑河县交通运输局共投入资金30万余元对上述乡镇通村公路路基悬空、路面塌陷等问题进行完善修复:一是在路基塌陷、路面悬空隐患点,修砌挡墙40.4米、挡墙899.04立方米,修复护栏2处、护栏20余米;二是对缺失的标识重装2处;三是重装凸面镜12面;四是塌方清理40立方米,并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对公路修复情况进行技术验收通过。
验收:多方携手评估 民心之路畅通 整改效果究竟如何,得由群众说了算。2024年12月16日,剑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实地跟进,参与公路修复整改评估,参与人员均对整治成效表示满意。
剑河县人民检察院以此案成功办理为契机,与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常委会联合印发《剑河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暂行办法》,明确衔接转化的内容、方法、途径和要求,推动形成检察建议与代表委员履职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合理解决公益受损问题的工作局面。
“我们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邀请代表委员回访、推动制定长效机制等方式,实现检察建议与代表委员建议的双向奔赴,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让农村公路变成与老百姓的‘连心路’。”剑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卡铁表示。
“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职能及时解决‘四好农村路’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升了农村综合环境品质,赋能乡村振兴。”剑河县人大常委主任龙景灿对该案做法作出肯定批示,并表示,该案的办理,体现了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有机结合,形成了监督合力,推动了监督成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