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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白酒香 检察来护航
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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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
——湄潭县检察院稳步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
■通讯员 李海雪
2023年以来,湄潭县人民检察院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等相关工作要求,不断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稳步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助力完善轻罪治理体系,写好不起诉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共治合力。为深化与行政机关的双向协作,湄潭人民检察院对近年来不起诉案件进行调查摸底,邀请公安、司法、自然资源、林业、市场监督管理等多个部门召开座谈会,主动介绍反向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上级部署、流程要求等,争取行政机关的支持配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主动与行政机关保持密切联系,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上门走访等方式,就信息共享、案件处理、检察意见采纳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确保在行政处罚的必要性、量罚等问题达成共识,统一办案尺度。
强化调查核实,确保处罚精准适当。摒弃“坐堂办案”模式,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公开听证等多元化审查方式,全面深入调查被不起诉人的违法情形、家庭情况、目的动机、社会影响等。在综合考虑其行为性质、主观恶性、危害后果、悔罪表现等情节的基础上,结合行政处罚的必要性、适当性及法益相称性,对已无行政处罚必要的案件作终结处理10件,提出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39件,促进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46人,有效避免了“不刑不罚”或“不刑就行”的一刀切现象,确保了处罚的精准性和适当性,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注重跟踪监督,确保惩处执行到位。坚持全链条监督理念,在发出检察意见后,对行政机关的回复和处理情况持续跟踪督促,对1件行政机关未及时处理、延期回复检察意见的案件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强化检察意见刚性,实现行刑反向衔接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有机结合。与此同时,不定期地对被处罚人进行回访,了解其对处罚决定的认知态度、当前的生产生活状况等,进而通过普法宣传、心理疏导等方式,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调整心态,重新融入社会。
今后,湄潭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刑事检察+行政检察”的融合履职优势,与行政机关协同合作,共同推动刑事犯罪从刑事司法向行政执法程序的反向回流,实现案件办理的闭环治理,确保罚当其错,以检察新作为织密轻罪治理安全网,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守护人民群众幸福安康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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