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清镇市人民法院流长法庭:以“如我在诉”为群众排忧解难
  本报讯(通讯员 文思远)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日,清镇市人民法院流长法庭在处理一起小标的纠纷时,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事,以实际行动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盼。
  11月19日,清镇市天气骤冷,最低气温只有8℃。一大早,两位年近七十的老人便守候在流长人民法庭门口。经老人们介绍,他们多年前跟随本村村民前往陕西务工,本想赚点辛苦钱补贴家用,可忙碌了大半年工钱没结完,包工的老板却跑了。日前,老人们终于联系到了该老板,该老板在支付5000元后,剩下的1500元尾款便一直拖欠着。于是,老人们来到法庭是为了咨询立案起诉的事。
  了解完案情后,法庭干警尽力安抚老人情绪,并查验相关务工凭证。“请你们放心,这件事我们一定会尽快处理。”在核实完相关凭证无误后,法官向老人承诺道。
  考虑本案标的较小,诉讼程序耗时相对较长,法官决定先尝试采取诉前解决方式处理,并立即与包工老板取得联系。法官向其转发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耐心向其释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劝解老板要换位思考,尽快支付老人的劳动报酬。
  在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下,该老板才将尾款1500元全部支付给了老人。“本案标的虽小,但却关乎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承办法官说。
  据了解,一直以来,清镇法院流长法庭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对小标的、涉民生案件,积极采取“诉前解决”“执前督促”等工作方法,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