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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就能入学? 南明检察:提高警惕!
  本报讯(通讯员 冯洁)日前,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汪某某“代办入学”诈骗案。
  汪某某虚构自己有能力帮助被害人办理贵阳市某中学转学事宜的事实,骗取被害人人民币70000元。汪某某在收到被害人的转学委托款后,未用于办理转学,而是将该款项用于偿还债务和个人挥霍。期间被害人反复多次询问其转学事宜进度,汪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汪某某这一行为既违反了法律,也严重损害了他人的权益。
  2022年至今,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了7起“代办入学”型诈骗,经分析,均为犯罪嫌疑人虚构其有关系或特殊渠道能够帮忙办理转学事宜,骗取被害人信任和钱财的案件。
  针对近年来“代办入学”型诈骗越来越多的问题,不仅需要学生及家长提高辨别能力,更需要多点发力,堵住漏洞。对此,检察机关建议:家长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择校观,根据教育部门正规程序给孩子办理入学手续,升学季在面对各种信息时,要时刻保持理性和警惕,不要轻信所谓的内部关系和特殊渠道;司法机关、教育部门等有关单位要出狠招、下重拳,对发现利用手中职权违规办事,或者与他人勾结起来进行暗箱操作的干部,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明确公布招生条件、流程等,杜绝因为家长信息不对称而导致被骗的情况。同时,深入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提高家长的识骗防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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