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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法院:“334”工作法推进电子卷宗“单套制”改革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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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法院:“334”工作法推进电子卷宗“单套制”改革落地见效
■ 记者 龙立琼
如何把握关键环节,精准有效推进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改革?安顺市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紫云法院”)交上了自己的答卷——通过探索“334”工作法,强化沟通协作,紧盯在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建设背景下,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改革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质量标准,确保电子卷宗归档材料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推进“单套制”改革工作落地见效。
解决三个堵点
在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改革试点之初,紫云法院干警普遍不习惯、不适应、不熟练,部分干警和部门甚至存在畏难和抵触情绪。针对这些问题,紫云法院采取多项举措促进干警转变观念,切实解决思想上、流程上和运用上的堵点。
抓方案设计。该院在深入调查研究后,精心制定了《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方案中,聚焦材料采集规范这一目标,制作了流程图,规范了立案、审判、结案归档各阶段材料采集流程,提高了原生性材料的生成比例。同时也明确了综合办公室、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等工作责任,确保改革工作有方向、有人抓。
抓“关键少数”。为形成“上下一盘棋,全院一条心”的工作合力,紫云法院将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由党组书记、院长亲自部署推进、亲自带头适用“单套制”规则办理案件,真正把“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发挥好、责任落实好。院领导带头按照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要求办结归档案件311件。
抓业务培训。强化培训是自觉使用的前提,紫云法院及时收集、梳理法官和辅助人员的意见,加强技术保障工作,多次组织干警参加培训,同时依托法官上讲台,归档案件评比,深化研究和交流,提升培训实效,充分展现单套制的“友好性”“便捷性”,真正使“要我用”成为“我要用”。
推进三项工作
紫云法院以数字应用大练兵活动为契机,紧盯“案件网上办、业务网上转、事项网上批、材料网上移”开展系统应用,不断夯实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改革工作基础。
推进网上立案。该院利用微信公众号、诉讼服务中心LED显示屏等多渠道宣传引导当事人规范提交电子材料,不断降低扫描比例。2023年10月以来,紫云法院网上立案3388件(民事案件),网上立案率为96.58%。
推进原生性材料直接入卷。该院配齐电子签名板、电子签章密钥等硬件设施,程序性文书经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后入卷,裁判文书经承办法官审签后电子签章入卷,庭审笔录电子签名后入卷,不再制作纸质文件,在办案过程中提高了原生性文件比例。
推进数字化应用。紫云法院扎实开展数字化应用大练兵活动,全力推进电子送达、文书智能编写、在线缴退费、在线合议、电子换押等系统功能的全面应用。将数字法院建设指标纳入年终考核,最大限度压实工作责任。2023年该院信息化应用考核各种指标均为满分,2024年数字法院建设应用指标持续向好,全流程网上办案全力推进,不断夯实了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改革应用基础。
压实四项责任
为稳步有序推进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彰显改革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参与诉讼、服务广大干警办案、服务人民法院档案管理作用和成效,紫云法院切实压实四项责任,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压实立案部门工作责任。紫云法院引入审判辅助社会化服务,配备了案卷智能存储柜、高速扫描仪等设备,将扫描中心升级为卷宗管理中心,为卷宗扫描“立规矩、定时限”,从立案环节开始就严把材料采集和制作关。在提高卷宗材料扫描标准的基础上,强化卷宗管理中材料审核、归档提醒、网上立案引导、材料交接、材料标记等方面的职责,同时为4个外派法庭配备扫描设备,安排书记员、法官助理到卷宗管理中心跟班学习,确保电子卷宗质量符合全流程网上办案要求。
压实承办法官工作责任。该院明确电子卷宗“单套制”第一责任人为承办法官,要求承办法官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借阅纸质材料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明确了承办法官在材料审核、电子卷宗质量审核和归档第一责任,承办法官必须对电子卷宗和纸质附件进行审核后方可安排法官助理或书记员提交归档和移交扫描。
压实档案部门工作责任。该院要求档案室对提交归档的电子卷宗档案和纸质附件进行审核把关,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及时退回,并提醒承办法官限时整改。提交归档的纸质附件必须经承办法官审核签字确认,并由法官、法官助理或书记员移交归档,未经法官签字确认及其他人员移交的一律不予签收。同时将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改革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制定“月通报和常态化提醒”工作制度,通过“月晒日比”的方式努力营造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改革工作“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压实督促指导工作责任。紫云法院综合办公室牵头通过定期通报、抽查和常态化提醒等方式,积极督促帮助各庭室、员额法官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提升“单套制”归档规范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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