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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区检察院:解决“烦薪事”当好“护薪人”
■通讯员 刘丹丹
“要不是检察院,我们的辛苦钱还没有着落呢,没想到你们两天就解决了。”张某等7人拉着案件承办检察官,连声感谢。
据悉,2024年9月27日,张某来到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寻求帮助:“检察官,劳动监察大队的同志告诉我,我们农民工讨薪,可以来找你们……”
2023年3月至7月,张某、余某某等7名农民工受贵州某钢结构公司雇佣,分别在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新区多个项目做焊工,约定工资按每日350元计算,做工期间,该公司陆续支付7人部分款项。工作结束后,该公司未全额支付其劳动报酬,后经多次催收,该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向张某等7人出具了欠据和欠款明细,载明了该公司尚欠张某等7人共计40303元工资未支付,并约定于2024年6月5日前支付。但该公司截至2024年9月27日仍未向张某等人支付工资,张某因父亲生病住院急需医疗费,万般无奈之下向检察机关求助。
经调查核实,汇川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属于拖欠农民工薪资案件,且张某等7人系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条件。本院立即联系欠付劳务工资的公司负责人王某某,通知其到院了解情况,并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劝导其及时支付张某等人的劳动报酬。后组织张某等7人与该公司负责人协商调解,该负责人了解到张某等人的困境后,于次日将拖欠的工资全部支付给了张某等7人,收到工资后,张某等7人向检察院撤回了要求支持起诉的申请。至此,一起民事支持起诉农民工欠薪案件画上圆满句号,该案仅用时两天就成功为7名农民工追讨了劳务工资4万余元。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事关广大农民工群体合法利益,事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汇川区人民检察院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为特殊群体排忧解难,当好“护薪人”,解决“烦薪事”,让面临欠薪困扰的农民工切实感受到检察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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