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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检察院:做实民事支持起诉 书写“检护民生”满意答卷
开展法治宣传。

  ■通讯员 罗兰
  民事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依法支持民事权益受损害但诉讼能力欠缺,具有起诉意愿的民事主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检察职能。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湄潭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协作机制、融合履职、广泛宣传等方式办理支持起诉案件60余件,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或变更监护权、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护等领域,及时为特定群体提供司法保障,不断助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多维度开展法律宣传,多渠道发现案件线索。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湄潭检察”公众号、“万名干部进万家”、送法进乡镇等活动“线上+线下”宣传,利用民工返乡的特殊时期,面对面向群众介绍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职能,引导农民工树立维护权益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并通过宣讲真实案例提高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同时强化外部联络机制,依托与法院、人社局、司法局等11家单位会签的《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确保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矛盾联合化解等机制的落地落实。
  加强内外联动,合力提升支持起诉的效果。湄潭县人民检察院加强刑事、行政、控告检察等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针对因被申请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刑事追诉案件,共同打好“组合拳”,督促用工单位或包工头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争取在量刑上减轻刑罚。比如在谭某虎、杨某军与谭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件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谭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便及时向刑事部门移送线索,同时告知谭某关于谭某虎、杨某军已到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及在提起公诉前不支付欠薪影响量刑的不利法律后果,谭某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兑现了农民工工资。另外,针对农民工缺乏结算欠条、工资证明等证据的问题,检察机关积极协调劳动保障监察局向用工单位出具《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用工单位出具书面的工资支付承诺,根据案件情况向用工单位发出《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指令书》。若相关单位或个人仍不支付,则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解决一大批农民工没有结算欠条讨薪难保障的问题。
  加强检察履职,力争矛盾实质性化解。针对部分案件时间紧、证据薄弱、矛盾纠纷突出的特点,该院积极协助申请人固定证据、申请诉前保全等,同时召开公开听证,在检察听证环节开展诉前和解,与各方听证员共同纾解当事人情绪、化解矛盾,引导、帮助当事人通过调解平息纠纷,协商方案,争取在检察环节迅速达成“和解+司法确认”,提高矛盾纠纷解决质效。如刘某羽、刘某衡与刘某东不当得利纠纷支持起诉案,双方对是否返还赔偿金争议较大,家庭矛盾纠纷突出,检察机关通过协助刘某羽、刘某衡申请财产保全,同时召开检察听证对证据逐项调查核实,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对双方当事人认真开展释法说理,促成争议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有效化解家庭矛盾纠纷。
  跟进监督,确保弱势群体的合法群体得到实现。支持起诉后,持续跟踪监督问效,做实兑现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对已到约定给付时间的民事生效案件,该院积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兑现情况。对未能在诉讼阶段及时兑现的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积极协调法院执行部门加大执行力度,尽快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贯彻“不止于案件办结”的司法理念,强化落实一案一回访制度,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形式,逐一回访执行款项兑付情况,做好支持起诉“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湄潭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践行检察为民的初心使命,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织牢弱势群体民生“保障网”,用心用情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支持起诉案件,提升检察为民工作的实绩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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