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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让检察建议成为社会治理“良方”
  本报讯(通讯员 徐茂鹏 穆雪雪)“现在好了,原来在河道种植的作物、修建的构筑物这些都被清除了,保障了堤坝安全和行洪安全。”日前,赫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开展占用河道公益诉讼回访活动时,周边群众纷纷拍手称好。
  占用河道开垦种植、修建构筑物,不仅影响汛期排洪,还直接影响堤坝安全,对河道两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安全隐患。为及时叫停违法行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依法能动履职,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整治违法行为。
  这是赫章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个工作缩影。2023年以来,该院共依法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4件,收到回复97件,所涉及问题均已督促整改到位。
  履职中,赫章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履职过程中认真梳理社会治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为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
  找准“结合点”,实现精准监督。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特别是扫黑除恶、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和用药安全等重点领域问题,精准制发检察建议。从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切实监督解决民生领域、热点行业的共性问题;同时,积极探索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提级建议”,在履职过程中注重发现具有省域、市域全局性、典型性的社会治理问题,第一时间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由上级检察机关向同级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进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的问题整治,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聚焦“关键点”,实现严谨监督。该院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的适用范围、适用情形和程序要求,遵循“严格依法、准确及时、必要审慎、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发检察建议,确保问题找得准、原因理得清、说理能到位、对策切实可行,从而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盯紧“发力点”,实现刚性监督。该院针对涉及事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违法情形具有典型性的检察建议,在制发检察建议前以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人员参与,同时将检察建议书报送党委、人大、政府、纪检监察机关或被建议单位的上级机关,促使检察建议顺利落地出效;同时,改变以往“坐等回复”的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加强检察建议采纳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积极协助被建议单位完善整改措施,确保检察建议取得实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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