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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助力农药包装废弃物“归位”
  本报讯(通讯员 李娜)“以前田间地头、河边到处都有农药瓶子和袋子,现在看不到了。自从村里设置了农药包装贮存回收点,大家都知道该往哪里扔了。”近日,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道真检察院”)检察官对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时,村民的话让检察官放下心来。
  这一切的变化,还得从道真检察院办理的一件公益诉讼案件说起。
  今年3月初,“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向道真检察院提供线索,称县域内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未按照有关规定回收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辖区内河流沟渠、田间地头和房前屋后随处可见被丢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
  道真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经调查取证,发现大部分农户在河边完成灌水兑药后,将农药瓶、袋子就地丢弃或扔垃圾箱。甚至水源地也散布着这些“定时炸弹”,威胁农村环境安全、水体生态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
  此外还发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缺少监管,辖区内50余名农药经营者未建立农药销售台账、未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设备及相关回收提示,20余户种植大户未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设备,农药包装废弃物长期处于“用不着、留不得、卖不掉”的境地。
  农药包装废弃物属于高分子材料,既不受微生物侵蚀,也不能自行分解,而且残留的农药会渗入土壤、水体,对土壤结构、肥力造成破坏,影响农作物生长发育,有可能导致农作物减产。对此,道真检察院积极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召开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公益诉讼磋商会,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监督管理职责,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加强监管,杜绝“地头”污染。
  接到诉前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履职,督促辖区内52户经营者建立农药销售台账;在全县67个村居建立统一回收处理装置75个;与17户动态经营者、25家种植大户签订回收处理责任状;发放5000余份回收处理倡议书;对5户经营者、3户种植大户作出行政处罚;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7吨;制定下发《道真自治县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示范实施意见》;在2个村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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