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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隔空猥亵”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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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隔空猥亵”的黑手
——余庆县检察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记者 龙立琼
“你要对姑娘加强一下网络监管,不要责怪她,好好和她沟通,引导她学会保护个人隐私。”今年7月初,在外务工的封某某接到了余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吴金鑫的电话。封某某是未成年人小花(化名)的母亲,当得知14岁的女儿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利用网络隐秘侵害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时,她震惊了。
9月底,这起案件在余庆县人民法院开庭并宣判,被告人彭某某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这也是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隔空猥亵”案。
网络“黑手”伸向未成年女孩
20岁的彭某某长年沉溺网络,因为经常在网络游戏平台玩王者荣耀,去年9月,他与14岁的小花相识。
之后,他送给小花价值100多元的角色“皮肤”,并时不时通过微信给小花发200元至300元的红包,甚至还通过电商平台给小花买内衣。
单纯的小花以为在网络上交到了好朋友,没想到对方竟是一个网络“大灰狼”。彭某某多次让小花拍摄身体隐私照片及视频传给自己看,并让小花与其裸聊。
后来小花不愿再发送隐私照片、视频,并拒绝与彭某某裸聊,这时彭某某便以公开裸照、视频等威胁小花,强迫她继续拍摄发送隐私照片、视频,继续与其裸聊。
引导公安机关固定证据
无比烦恼的小花将自己的遭遇向贴心网友倾诉,网友随即联系彭某某,警告其“不要威胁小花,否则报警。”小花得到了暂时的安宁。
然而,三个月后,彭某某故技重施。小花的网友便向余庆县公安局报警。警方当日受理了该案。案发后,余庆县人民检察院迅速介入。
警方经过侦查,获知彭某某家住广东省东莞市。3天后,余庆县公安局将彭某某抓获归案。
“在侦查阶段,我们及时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提取电子数据,固定了相关证据。”吴金鑫介绍。
网络账户、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成为彭某某犯罪的有力证据。同时,余庆县人民检察院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针对小花父母均外出务工的实际情况,办案检察干警在询问时,指定了小花所在乡镇的工作人员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协助检察机关查明案情。
当庭认罪认罚
为提升司法效率,余庆县人民检察院拟对这起强制猥亵案作认罪认罚从宽处理,但是彭某某认罪不认罚,认为“两年刑期的量刑建议重了。”
结合案情,余庆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制猥亵罪向审判机关对彭某某提起公诉,并提出了“两年零三个月”的量刑建议。
9月29日,该案在余庆县人民法院开庭,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彭某某当庭认罪认罚。鉴于其悔罪态度,在听取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后,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当庭调整量刑建议为两年。法院认为检察机关调整后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
“网络已经融入未成年人生活,面对网络侵害,我们坚决斩断‘隔空猥亵’的隐秘黑手。同时,学校和家庭要密切关注孩子的动态,教育、引导、监督未成年人正确使用互联网,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世界观,主动抵御网络不良信息的侵袭。”吴金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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