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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卓越法治人才协同培养的路径探索
  ■黄孝 慧黄俐
  法治人才,指具备高素质法律知识,能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与法律相关问题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指出:“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2018年,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提出“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培养一批德法兼修的应用型卓越法治人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一、基层卓越法治人才协同培养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基层卓越法治人才协同培养的现状
  1.教育部率领高校成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国家政法委员会与教育部联合实施的国家战略计划,是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的重点项目之一,截至2022年6月,基地类别与数量包括:一是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共有北京大学在内的58所高校有开设;二是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共有北京大清华大学在内的22所高校;三是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共有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在内的12所。
  2.高校更新教育理念,整合教育资源
  一方面,各高校法学院纷纷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法律职业道德和法律实践能力,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另一方面,积极整合教育资源的整合。通过引进国内外优秀师资、加强与实务部门建立实践教学基地等方式,为学生提供了更为优质的教育资源。
  3.创新教育模式
  为了适应社会对法治人才的需求,各高校法学院在教育模式上进行了创新。包括开展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开展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意识和责任感;开展跨学科教育,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二)基层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现状的问题分析
  首先,法律人才教育基地建设单位单一,主要集中在211、985类公立高校。而当前我国开设法学专业的高校有600多所,它不仅包括综合类大学,甚至还包括开设法学专业的400多所民办高校。未被“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训计划”项目联合共建人才培养基地的高校数量之多,规模之大,学生之数量惊人,这限制了学生复合型发展、多元化就业的可能性。
  其次,教育理念与实践脱节。一方面,一些高校法学院在课程设置上过于理论化;另一方面,教育资源分布不均。一些地方高校困囿于经费、师资等,无法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最后,教育模式创新不足。在实践教学环节上缺乏有效的考核机制,导致学生实践课程参与度不高;在跨学科教育方面缺乏深入研究和有效实践,导致学生法治综合素质提升不明显。
   二、基层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拟改革内容
  (一)基层卓越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拟改革内容
  首先,实行“高校—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模式、竞争分流机制和中期选拔机制。一是法学院与法律实务部门协同参与。共同确定培养目标、设计课程体系,开发优质教材和组织“双师型”教学团队;二是在培养过程中采用竞争分流机制。按照竞争分流机制,动态分流到其他专业方向继续修读,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最高分流率原则上不超过创新班人数的25%;三是建立面向全校法学专业同一年级学生的中期选拔机制。
  (二)开展法律相关领域的培训
  一是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包括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二是法治理论培训:包括法治文化、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等;三是法治实践培训:包括模拟法庭、法律实务、案例分析、计算机应用等;四是管理能力培训;五是信息化培训。
  三、基层卓越法治人才协同培养路径分析
  (一)秉承“德法兼修、应用为本”新理念
  一是德法兼修。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其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教育的全过程。促进法学知识教育与政治价值引领多维契合,实现德法并重,将服务于基层法治社会建设的教育目标落到实处。
  二是应用为本。除引导学生在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锻炼执行法律、运用法律能力外,还要开拓实践应用新领域,如公证处、仲裁委、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社会工作部、政法委综治办、企业法律事务部等,引导学生了解法律评估与咨询,了解矛盾纠纷的动态调解过程,掌握运用法律解决社会问题的基层治理经验,为学活、学精、学透专业知识而夯实基础,为实现成功就业而筑牢根基。
  (二)“递进闭环式”实践教学模式
  一是练内功。可从核心理论课程和真实案例课程、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实践课程两大方面入手。理论课程是一门务实性课程,可以帮助学生了解各种法律应用的基本方法,为参与法治实践而奠定基础。借此,学生也能更好地参与“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的实践课程。模拟法庭课程旨在从诉讼的中心环节上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法律诊所课程不局限于法庭审理,而是以全案处理的综合能力为培养重点,以诉讼为基础,兼顾法律顾问、法律谈判、法律见证、法治治理等非诉讼业务。
  二是试身手。每学期一次的实训和毕业实习犹如就业的“尝试期”和“试金石”,让学生在不同的现实法治职场试试身手,以便寻找合适自身的职业,而这也是维系与实务部门活力型社会联系的纽带,利于塑造常态化的协同培养模式。
  三是打实战。模拟法庭辩论赛、法律援助、法律志愿者活动都可以从不同角度锻炼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通过开展多场所的实训实习、举办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与竞赛,为学生构建无缝对接、满足个性需求的实践能力培养体系,实现“四年不断线”的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全程覆盖。
  (三)整合与实务部门间的资源优势,构建“深度融合”法律诊所实践教学模式
  一是运行机制。学校可提供完备的校内实践场所、稳定的经费投入、双向的绩效激励,将律师事务所引入课堂,真实案件引入教学内容,法律实务引入实践。法律教育诊所依托“高校+实务融合”诊所教育实践平台,做到校中有实务,实务里有师。“双师型”师资团队运用丰富的实务经验与深厚的理论积淀,将职业专业素质的要求融入法科生法学专业理论,让法律实务理论与实践模块两者交替进行,形成技能理论授课与真实案件交替,“全案跟踪、多维视角”的有效学习闭环,达到同步课程中有实践,实践中有同步课程的同步实践教学。
  二是管理机制。创新双师型互聘互研机制,学院聘请法官、检察官、律师、司法行政机关领导作为实践导师,同时律所或企业聘请教师作为兼职律师,将实践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带入高校,在校内实践基地开展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教学,在互聘双方优势互补的基础上提升协同育人效果。
  (四)通过“走出去”“常走动”,搭建高阶平台,实现共建共享人才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首先,高校要主动“走出去”“常走动”,加强校企合作,进一步拓展高校与法务部门合作的新模式、新路径。共定培养目标、共建课程体系、共议优质教材、共享实践基地,致力于法治人才资源的多元化、共享化。
  此外,还应积极促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科学技术在法学教育中的运用,联合司法大数据平台、法学虚拟仿真平台等法学综合平台和实务部门的数字化法治实务资源构建“智慧+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打造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智能互动的信息机制。
  【作者系贵阳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本文系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知识产权法学虚拟仿真教学平台建设研究》(220603145233850)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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