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贵州省毕节市恒信公证处提存受领通知书
  陈荣娥、吕艳、吕建国、吕佑华:
  根据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已生效的(2023)黔0521行初189号《行政判决书》,毕节市七星关区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应给付你们的赔偿金款项肆拾壹万伍仟贰佰零陆元陆角捌分(¥415206.68元)及2020年12月12日至2024年9月6日的利息贰万叁仟贰佰柒拾肆元叁角叁分(¥23274.33元)共计人民币肆拾叁万捌仟肆佰捌拾壹元零角壹分(¥438481.01元)。毕节市七星关区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已于2024年9月6日将上述款项提存于我处。请你们持本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本人有效实名银行卡协商一致后,一起到我处领取上述提存款。
  告知:领取提存款的期限及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4条规定,请你们于2029年9月5日之前凭本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实名银行卡协商一致后一同前往我处领取上述提存款。
  领取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政法大院内
  联系人:夏丹(承办公证员)联系电话:0857-8234538
  贵州省毕节市恒信公证处
  2024年10月30日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