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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履职让群众看到生活的希望
  ■通讯员 杨春 余洋
  “已经收到孩子母亲的抚养费,这下两个娃娃生活有保障了,感谢检察官一直以来的关心。”10月22日,黔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百里杜鹃管理区仁和乡对刘某贵进行回访时,他感动地对检察官说。
  听到这个结果,办案检察官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2024年7月30日,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残疾儿童申请母亲支付抚养费的支持起诉案件。”办案检察官介绍说:“收到支持起诉申请书后,我们立即展开调查,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了解,核实相关证据材料。”
  原来,在2023年4月10日,刘某贵因感情问题与妻子蒋某荣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约定两孩子随父亲生活,母亲每月20日之前对两个残疾孩子各支付500元抚养费,其中患有先天性聋哑疾病的孩子终身支付抚养费,另一孩子支付至18周岁。离婚后蒋某荣未履行约定的抚养义务。刘某贵独自抚养两个孩子力不从心,遂代两孩子向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要求蒋某荣支付抚养费以保障两个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
  此后,检察官来到刘某贵家对案件调查核实时,看到刘某贵一瘸一拐地从家里走出来。通过沟通后得知,刘某贵与妻子一直都很勤奋,婚后夫妻在云南某县还办了一个家具厂,所得收益不仅能养家还有节余。但后来受客观环境影响经营直线下滑,在背负了几十万的债务后关闭了家具厂,夫妻感情因此裂变离婚。协议离婚后,为了支撑起这个残缺的家,刘某贵到工地干活,左腿又被钢筋砸伤,加之旧伤复发,目前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现家里一共三个孩子,而大儿子和二儿子都是聋哑人,大儿子已经成年,虽是残疾,也可以自食其力,不需要付抚养费,但剩下的两个孩子的所有生活用费以及家庭开支,让失去经济来源的刘某贵难以维系。
  但由于蒋某荣与刘某贵离婚后,两孩子母亲蒋某荣一直未履行对未成年且身体残疾子女的抚养义务,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案件符合支持起诉的法定条件。
  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在核实案件情况后,对本案开展支持起诉,帮助两个孩子追讨抚养费。办案检察官指导监护人刘某贵收集、固定证据,引导其组织庭审证据等工作。
  在诉讼过程中,刘某贵与蒋某荣达成调解协议,蒋某荣承诺从离婚时开始所欠抚养费在2025年1月份一次性付清,每月20日前支付两个孩子当月抚养费。案件办结后,检察官还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走访,防止出现程序空转,确保抚养费及时、足额执行到位。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两个孩子9月份的生活费已经到账。”案件当事人刘某贵感慨地说:“虽然生活过得很艰苦,但得到检察官的帮助和安慰,我心里真的很暖和,也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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