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化解村民矛盾纠纷。 “我们的解纷工作法,今年参加全省大比武获第四名。”9月5日,记者来到淤泥法庭,施关书庭长介绍了该庭调解纠纷的特色。记者当天参加该庭一起交通事故追偿成功调解,见证了淤泥法庭的“调解技能”。
淤泥法庭辖区有彝族、苗族、布依族等20余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11.52万余,占比50.75%,是典型的多民族聚居地区乡村法庭。2024年受理案件1336件,其中少数民族当事人828人,占案件总数的60.3%。
淤泥法庭将司法实践与民族团结紧密融合,打造“淤泥枫语·红心护籽”党建品牌,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充分发挥“红石榴”青年先锋团队作用,探索运用“三联动、三结合、三融入”解纷工作法,实现2024年一审新收案件数同比下降10.04%。
“三联动”凝聚解纷合力
联动基层治理单位。推动建立“两所一庭一中心”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与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建立矛盾纠纷联动排查群,通过联动调解、委派调解等方式增加解纷力量。淤泥法庭发挥自身职能作用,针对化解纠纷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发放司法建议,形成联动治理格局。
联动少数民族村(居)。与辖区104个村(居)签订司法服务协议,建立法庭与村(居)双向司法服务联系卡,法庭根据村(居)邀请,参与复杂矛盾纠纷的化解、对申请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和裁定;村(居)协助法庭送达文书、接受法庭委托进行诉前调解。积极助力“无讼村居”建设,推动岩博、舍烹两个少数民族聚居村成功创建“无讼村居”。
联动少数民族调解员。选任1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组建“红石榴”青年先锋诉前指导团,建立与少数民族乡调解员“一对一”培训指导机制,针对高频发生的婚约财产、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纠纷进行专场调解培训,借助少数民族调解员双语优势及其声望,助力民族村寨纠纷化解,提升调解质效。
“三结合”优化解纷流程
将“坐堂审案”与“就地解纷”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红石榴”青年先锋调解团就地解纷作用,每周一和周五,变“坐堂审案”为“就地解纷”,调解团的法官深入村寨了解民情民意,主动到现场调解邻里纠纷、土地纠纷、涉特殊群体纠纷。2024年调解纠纷742件,成功调解716件,调解成功率同比上升19.6%。
将“速立速裁”与“繁案精审”有机结合。对诉前调解无法达成共识的案件及时立案,形成“繁简双向分流,案件速裁办理”的工作模式。繁案由普通案件组法官精细审理,简案由“红石榴”青年先锋速裁队快立、快审、快结,推动速裁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由2023年的19.55天缩短至2024年的11.6天。
将“督促履行”与“跟踪回访”有机结合。对达成调解协议或判后生效的案件,由“红石榴”督促回访团定期督促履行,及时兑现当事人权益,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对纠纷占比最高的家事案件跟踪回访,针对回访案件独立建档,制作回访登记表、回访笔录,巩固案件办理成效。
“三融入”发掘解纷资源
在解纷依据中融入民族习俗。成立少数民族习惯调查小组,吸纳民族传统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将民族习俗适度融入矛盾纠纷化解过程,积极引导村民移风易俗,有力抵制高额彩礼、互相攀比等不良风气侵入。
在解纷主体中融入双语干警。针对辖区内少数民族年长者多数只会本民族语言、更认可本民族风俗习惯等特点,专门配置4名双语干警,提供“双语诉讼服务”“双语调解”“双语审判”等法律服务,以本民族语言向村民输入法治思维,助力营造崇法守法氛围。
在法治宣传中融入民族文化。通过融入民族歌曲、服饰、文字等民族元素,将民法典内容及村规民约转化为彝族山歌、布依盘歌的歌词,在当地少数民族传统节假日开展“山歌普法”活动,推动形成以自治为核心、法治为保证、德治为支撑的多元解纷资源。
典型案例
“红石榴”调解团双语化解纠纷
居住在盘州市鸡场坪镇移山村的蒋某甲,与蒋某乙是邻居也是亲戚。2014年原告蒋某甲外出务工,被告蒋某乙修建房屋时将通往蒋某甲家的老路改造成自己的院坝,虽然蒋某乙在院坝之外预留一条小路,但已造成蒋某甲出行不便,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能有效解决,多年来因道路问题引发的矛盾不断,从此亲戚变恶邻。
2023年,蒋某甲修建房屋,双方因排水、修建厕所、道路通行等问题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两家本就积怨已久,现在更是恶语相向,互相指责对方过错,甚至大打出手,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
移山村与淤泥法庭已签订司法服务协议,并建立法官与村(居)双向司法服务联系卡,移山村村委会及时将相关情况反映到淤泥法庭,邀请“红石榴”诉前调解团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为了解纠纷成因,更好化解矛盾,诉前调解团及时到移山村调解。还未到现场便听到不少村民议论:“这两家的问题10多年了,矛盾越来越深,要看这次能否解决。”调解团遂与村民交流,了解到蒋某乙年岁较高,是村里少有的讲彝话的老人,两家上一辈关系很好,后因蒋某甲外出务工多年,两家关系日渐淡薄,便因道路问题矛盾纠纷不断。
经现场勘查后,“红石榴”诉前调解团里的双语调解员,立即用彝话与蒋某乙拉起了家常,从两家亲戚关系出发,拉近双方距离,并以邻里和睦为着力点向其讲情理、释法律,告知邻里之间需要保障的权利,蒋某乙听着熟悉的彝话明显有些动摇,但还是不愿作出让步。
调解团请来当地彝族较有威望的几位乡贤参与调解,希望能为蒋某乙解开心结,增进互信。几位乡贤的到来,让蒋某乙彻底打消疑虑,与他们一起畅谈起来。
调解员用彝话释法明理,几位乡贤用家训族规为蒋某乙打开心扉,最终蒋某乙同意蒋某甲从自家院坝中经过,并将其位于蒋某甲家门口的土地在老路的基础上让出三尺给蒋某甲修路。调解团用卷尺为两家丈量路宽并划定界线后,与“三尺巷”一起见证了两家多年积怨的亲戚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