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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法银“面对面” 共促预查证明制度见行见效
  本报讯(通讯员 赵迪)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近日,福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国红一行到福泉市富民村镇银行和福泉市农商行座谈,面对面交流当前金融纠纷化解中的难点、堵点与痛点以及解决路径,听取银行对福泉市人民法院《预查证明》制度的意见建议,为《预查证明》制度的推进实施提供保障。
  会议介绍了探索建立《预查证明》制度的初衷、适用范围、工作流程、职责分工,该制度能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缩短金融机构化解不良债务的周期。同时详细解释了金融诉讼案件中经常出现的法律问题,并结合典型案例,围绕如何提高防范金融风险等法律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福泉市富民村镇银行和福泉市农商行对《预查证明》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与高度评价,称该制度在维护金融安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着“助推器”的作用。同时,两家银行围绕日常工作中的问题,与福泉市人民法院参会人员坦诚沟通、交换意见,共同表达了对该制度的期许与支持,并表示将及时与上级金融部门进行对接,以确保该制度顺利推进。
  会议表示,针对金融纠纷批量化、类型化的特点,《预查证明》制度的引入,为更便捷化解金融纠纷提供了新思路,既能有效避免程序空转,合理利用司法资源,又回应了金融机构的司法需求,为金融解纷赋能增效。
  接下来,福泉市人民法院将系统地、综合地把握涉金融领域纠纷治理实际情况,加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会商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和信息对称,提高金融机构债务处理效率。同时,积极运用《预查证明》制度,持续深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以创新举措开启金融解纷的新篇章,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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