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基层
第04版:区域
第05版:平安黔南
第06版:平安黔南
第07版:理论
第08版:理论
标题导航
凤冈县检察院:强化行刑反向衔接 做实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
湄潭县检察院:检察“未”爱助力 少年重返校园
桐梓县法学会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题法治宣讲
投资项目坐等高额分利? 检察官:小心落入诈骗陷阱!
谎称亲戚实为蟊贼 男子盗窃获刑一年
湄潭县检察院:当好生态环境的“修复师”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投资项目坐等高额分利? 检察官:小心落入诈骗陷阱!
本报讯(通讯员 赵双庆)借钱给交谈甚欢的朋友合伙做生意,约定赚钱后分利给自己,满心欢喜在家坐等分利,没成想竟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近日,经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据悉,2023年4月,李某在自家麻将馆结识了程某,程某称自己某亲戚做酒糟生意很挣钱,李某听到后主动找到程某想让其介绍一下酒糟生意的门路。程某便邀请李某合伙投资做酒糟生意,挣钱后分利给李某,待李某同意后,程某于2023年6月18日向李某借款20000元,向李某承诺待酒糟卖出后归还李某26000元并写下一张26000元的借条给李某。借条到约定期限后,程某称未回款无法按时归还,提出再追加5000元作为利息并写下31000元的借条。之后程某又以请酒糟买家吃饭、开宾馆等理由多次向李某借款,累计124000元钱。期间,李某多次要求与程某一起去看酒糟、见买家,都被程某用各种理由搪塞,李某越想越不对劲,怀疑自己被诈骗,于是选择了报警。
经查,程某因无固定收入来源经济紧张,恰遇李某询问酒糟生意门路,于是心生歹念骗取李某钱财,并将钱骗取后全部用于赌博挥霍殆尽。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