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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 静待花开
——辽宁省阜新法院大力实施“育红工程”侧记
采访团走进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校园里,有他们为普法活动忙碌的身影;在课堂上,有他们宣讲法律知识的声音……法槌在手担正义、俯身普法为民安,他们就是阜新市法院系统的法官们。
  9月25日,采访团走进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阜新市两级法院实施“育红工程”、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举措。
  阜新法院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按照体系化、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思路,依托校园普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着力实施“育红工程”。目前,该市两级法院向各学校派驻法治副校长163名,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156次,覆盖学校134所、学生9.7万余人,“育红工程”成效初显。
  找准校园普法出发点
  一张张珍贵的历史照片,一段段激动人心的视频片段,随着法官的讲解,同学们了解了党的光辉历程。这是6月26日,彰武县人民法院关工委在县实验小学开展“青少年党史学习月”活动的场景。
  彰武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谢成邦介绍说,通过持续开展“育红工程”,该院与教育部门共同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夯实法治教育根基,努力营造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平安法治环境、良好教育环境。
  阜新中院与该市教育局、市司法局积极联动,推出“提出建议+实施意见”新模式,不断强化“育红工程”顶层设计,向阜新市教育局发出《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托校园普法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建议》,并牵头制定了《关于依托校园普法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涵盖建立校园普法专门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设立校园矛盾调解中心以及少年法庭服务模式等19项内容,计划在两年内实现辖区小学、初中、高中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和全市学生接受普法教育全覆盖“两个全覆盖”目标,并严格落实校园普法“开学第一课”和“离校最后一课”两堂必修课要求。
  构建校园普法着力点
  开学第一天,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法院法官杜爽结合自身办案经历和典型案例,为太平区实验小学师生讲授了如何抵制校园欺凌、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内容,并为学生们讲解了法袍、法槌的含义,让学生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
  此次活动是阜新法院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的一个缩影。如今,阜新法院普法宣讲已经成为学校师生与法院沟通交流的平台、法律咨询的平台和“培蕾护苗”的平台。
  为切实让基层法庭担负起中小学校普法责任,确保普法教育向农村中小学校延伸,阜新法院不断丰富完善校园普法方式方法,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向学生们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阜新中院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制作的两部微电影《新生》《岔路》,展现了法院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关爱、帮教涉案未成年人的司法温情。彰武县人民法院成立了青少年普法宣讲团,采取“订单式”授课方式开展巡回授课。
  筑牢校园普法落脚点
  5月27日,一场模拟法庭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中小学生社会综合实践基地开庭。法庭上,“审判长”严肃认真,“公诉人”条理清晰,“被告人”真心悔过,台下掌声不断。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指导下,参与模拟法庭的同学们还原了案件庭审过程。法官们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学生们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阜新市两级法院通过不断完善法治副校长职能、推行“两个法庭”服务模式、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开辟校园解纷绿色通道和设立校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等方式,帮助教育系统构建更加完整的校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取得实效,让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消于萌芽、止于未讼,得到学校、老师、家长和学生的信任与支持。
  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阜新法院持续推进校园普法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努力擦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底色,精心培育“育红工程”司法品牌,为该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贡献更大的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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