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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法院:高额婚介费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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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介费高达数万元?
南明法院:高额婚介费约定无效
■ 记者 杨情丽
“被告贵州某婚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季强返还婚介服务费6万元。”9月27日上午,一起婚恋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在贵阳市花果园街道办事处双塔社区巡回开庭审理,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认定原告与婚介公司关于高额婚介费的约定无效,判决婚介公司返还原告服务费60000元。
什么样的婚介费竟高达数万元?法院因何认定合约无效判决返还服务费?
事情还要从一年前说起。2023年9月,安徽的季先生通过当地“媒人”介绍,了解到位于贵阳市花果园的一家婚介机构,在初步了解该公司的婚介服务后,季先生怀着对婚姻的憧憬,搭乘飞机来到该婚介机构。为保险起见,季先生还邀请母亲一起来“掌眼”。
之后,季先生成为该婚介公司的会员,婚介公司也迅速为季先生安排了相亲。
然而,几轮相亲下来,季先生对相亲对象都不满意。很快,婚姻介绍人将季先生推荐给了贵州某婚介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季先生介绍了杨某。
9月13日,季先生与杨某见面,二人均对对方表示认可。以为遇到真爱的季先生当日即向婚介公司支付了高达74800元的中介费。此外,季先生表示,当天他及家人还通过转账及现金等方式,向杨某支付了彩礼人民币14.8万元,在婚介公司的组织下,季先生与杨某签订《婚前协议》,二人于当日在民政部门匆匆登记结婚。
此后,对婚姻生活满怀期待的季先生带杨某回到安徽老家,并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举办了婚礼。正当季某认为自己幸福婚姻生活即将开启之时,杨某却以“回门”为理由回到了贵阳,后又以各种理由一直拖延回安徽的时间。这期间,杨某在季某及家人催促下回过安徽一次,但不久后又离开,此后虽然季某及家人一直催促,但杨某始终不愿回去。
2023年12月27日,季某向云岩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法院作出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
之后,季某以婚介公司未尽到婚介服务的审慎义务,提供虚假信息,使得二人结婚共同生活的目的未能达成为由,向南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婚介公司全额退还中介费。
南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在现实生活中,“媒人”为未婚男女牵线搭桥,成就美好姻缘,本是助人为乐的好事,但如以此为名借机收取高额的介绍费用,双方关于高额婚介费的约定无效,收取的婚介费用理应予以返还。考虑到婚介公司在提供婚介服务过程中提供信息、来回奔波、陪同等付出了一定的劳务,事实上产生一定的合理费用支出。此外,季某在与杨某结识的当日即签订婚前协议、支付高额婚介费和彩礼,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亦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原告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故法院酌情判令被告贵州某婚介有限公司应向原告返还服务费6万元。
据了解,为了早日脱单,婚介机构成为不少大龄单身男女择偶的选择之一,涉高额婚介费的纠纷也时有发生。2023年3月至今,花果园派出所收到了180余件涉高额婚介费的报案,花果园人民法庭也陆续收到50余件涉高额婚介费纠纷的立案申请。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强婚介类案件的法治宣传,整治花果园片区的婚介乱象,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南明区人民法院花果园人民法庭将巡回法庭延伸到花果园区域婚介公司林立的花果园街道办事处双塔社区,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辖区群众旁听庭审。
旁听庭审后的南明区政协委员唐歆表示,通过本案暴露出婚姻介绍服务行业存在的服务内容不明确、收费标准不透明、管理不规范等行业乱象,这些问题不容忽视。同时,该案也暴露出当下一些年轻人认为通过高额婚介费就能走婚姻的捷径,却忽视了婚姻家庭最重要的情感因素,在没有充分了解对方,没有建立感情基础的情况下草率登记结婚,最终很可能使自己走入人财两空的窘境。他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婚姻介绍服务行业的管理,同时也建议当代青年要审慎对待婚姻,要将婚姻建立在互相了解,有一定感情的基础上。此外,他还建议从事婚姻介绍服务行业的企业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经营行为合法合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以优质的服务赢得消费者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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