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基层
第04版:综合
第05版:平安黔南
第06版:平安黔南
第07版:区域
第08版:理论
标题导航
望谟县人民法院:“双语调解”化纠纷促和谐
外卖员盗窃同行外卖箱 南明警方循线追踪破案
开阳县法院庭外联合调解效果好
岑巩公安:篮球赛场 反诈同行
图说新闻
织金公安:筑牢安全防线 守护网络空间
分类 广告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开阳县法院庭外联合调解效果好
本报讯(记者 贾华)日前,开阳县人民法院楠木渡法庭联合宅吉乡派出所、综治办、村委会,成功调解一起涉及13户村民关于相邻通行权的纠纷。
村民高某家房屋前面,原是一条田坝老路,与多户村民土地相邻。后来周边村民对老路进行开挖种庄稼,导致老路缺失,通行便道变得模糊不清,高某一家人进出家门十分不便。由于常年种植农作物,村民们纷纷认为,自己种庄稼的地块就是自己家的,不存在高某家通行道路的事情,各户与高某家互不相让,导致高某通行困难,影响日常生产生活,造成邻里矛盾激化。
楠木渡法庭接到群众求助后,立即了解情况,联合宅吉乡派出所、综治办和村委会进行调解。针对村民数量多、人员集中的特点,组织村民在村寨广场召开讨论会,让群众畅所欲言后,由工作人员释法说理。
案件调解过程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让群众明白恢复正常通行便道对大家都有益。法官现场对道路宽度进行准确测量,明确恢复田坝老路的路段宽度为1.2米。所涉群众当即承诺,将所种本季农作物收割后,即恢复生产交通便道。
之后,调解员组织12户村民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约定相关农户不再开垦种植,自愿将田坝留出1.2米宽度,作为今后群众共同的生产生活便道。在法官的努力下,一桩群体性纠纷就此得以解决。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