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4月15日,六盘水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胜利召开。 人民至上,使命如磐;大道之行,壮阔无垠。
40多年来,历届六盘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书写了民主法治建设的壮丽篇章。
全面提升依法治市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始于1982年5月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出的关于认真组织全市各族人民学习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决议。之后作出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关于认真执行市政建设规划、坚决取缔违章建筑等重大决议决定,推动解决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40多年来,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共作出决议决定238项。
自2015年获得立法权以来,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已制定出台10部实体性法规。在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广泛汇集民意、集中民智。聘任26位市内外专家组成立法咨询专家库,建立1个省级立法联系点、11个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畅通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发表意见建议的渠道。
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刚性”和实效 为加强对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1988年,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考核的规定》,并组织对13个市直部门“一把手”进行政绩考核评议。1997年8月,制定出台《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办法》,促进经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改进工作作风、更好服务人民。
经过长期探索,六盘水市人大监督形式从最初单一听取审议报告,发展到综合运用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新阶段。40多年来,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733项,检查299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代表视察144次,有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
不断激发人大代表为民履职活力 从第一届任期开始,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就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委托各选举单位将所有代表分编组成40个代表小组,积极开展履职活动;出台代表工作暂行办法,对代表小组工作任务、开展活动的方法和内容进行明确;在各选举单位所辖区镇各选配1名人大工作联系员,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1987年8月,研究通过了《关于市人大代表持证视察的决定》《关于加强同市人大代表联系的意见》,对代表工作进行规范。
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等主题活动,推动建成代表联络站点491个、特色代表工作站26个,实现了代表全员进站履职。
经过多年探索实践,逐步建立完善了“双联系”、代表学习培训、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代表履职服务管理等制度,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40多年来,共办理代表议案41件、建议5997件。
持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自身建设
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行使职权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大力推进制度“立”“改”“废”,建立健全人大党建制度、议事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50多项。建成人大“一系统四平台”,智慧人大建设走在全省前列。近年来,六盘水市人大关于地方立法、街道议政、特色代表工作站建设、机关党建等工作经验先后在《中国人大》《半月谈》《新华每日电讯》《法治日报》《贵州日报》《人民代表报》等主流媒体刊载,发出了新时代六盘水人大“好声音”。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立足新起点,踏上新征程,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好、完善好、运用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健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六盘水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供稿)